
在辽宁鞍山的法律界,李吉强律师是一颗冉冉升起的新星。他自2023年开始在辽宁晟通律师事务所执业,虽然执业年限不长,但累计承办案件已逾300件,在刑事、经济、交通事故领域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
李吉强律师深知法律知识不断更新,为了更好地服务当事人,他不断学习和钻研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各类专业培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在执业过程中,他始终坚守“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力求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同时,他也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参与法律援助等活动,为社会传递法治正能量。
下面我们来看李吉强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刑事案件。2023年4月至5月期间,当事人L某虚构“做X事”“金首饰开光”等事由,骗取被害人W某人民币104,664.8元,被害人通过微信转账方式交付钱款。L某曾于2023年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本次犯罪发生于缓刑考验期内。2024年8月,L某因本案被刑事拘留,后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认为,L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且在缓刑考验期内发现漏罪,应撤销缓刑并数罪并罚。鉴于L某自愿认罪认罚,公诉机关建议:若退赃退赔并缴纳罚金,可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若未退赔,则依法判处。
作为L某的辩护律师,李吉强律师团队从多个角度展开辩护。首先,他们指出L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罪行,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中无异议,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坦白”及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条件。其次,考虑到L某因年龄、文化程度及经济条件限制未能退赔,但多次表示深刻忏悔,羁押期间遵守监所规定,表现良好,说明其主观恶性较小,悔罪态度诚恳。最后,针对数罪并罚的量刑平衡问题,鉴于前罪已判处缓刑,本次犯罪属于漏罪,李吉强律师请求法院在数罪并罚时充分体现从宽政策,避免重复评价。
经过李吉强律师团队的努力,法院采纳了辩护意见,认定L某构成诈骗罪,结合其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作出如下判决:撤销前罪缓刑部分,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与前罪有期徒刑三年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同时,责令L某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人民币104,664.8元。
本案的核心争议在于缓刑考验期内漏罪的数罪并罚量刑。通过李吉强律师的有效辩护,法院虽未完全采纳“降低刑期”的请求,但在公诉机关建议基础上,充分考量了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量刑结果体现了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李吉强律师精准适用法律,争取到了从宽处理,较同类案件平均刑期降低3-6个月。在当事人经济困难无法退赔的情况下,他通过强调其悔罪态度、羁押表现等酌定情节,避免了“唯结果论”的机械量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改过自新的机会。同时,他全程参与案件办理,确保当事人诉讼权利得到充分行使,推动了案件依法公正审理。
结尾:李吉强律师始终坚守“对得起当事人每一分钱”的执业理念,用专业和责任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未来,他将继续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为更多的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传递法治温情。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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