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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看似简单,实则暗藏诸多复杂的法律关系。原告陈XX与被告孟XX同居期间购房,房产登记在孟XX名下,分手时房产增值近140万元,陈XX起诉要求分割增值补偿,双方陷入财产分割的“死结”。
精准定性案件
邹鹏鹏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承办350余件民商事案件。面对此案,她将辩护重点放在“物权登记的公示效力”以及“同居关系析产的法定标准”上。依据《物权法》(现《民法典》相关规定),不动产物权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涉案房屋登记在孟XX名下且为单独所有,应认定为孟XX个人财产。
寻找关键突破口
邹律师没有否认原告出资事实,而是通过法律逻辑将原告出资认定为债权。她指出,原告的出资仅应视为对孟XX的债权而非股权,从而将原告的诉请由“房产分割”降级为“普通债务清偿”。
把控案件审理节奏
在涉及房屋价值评估等复杂程序中,邹律师协助当事人处理鉴定申请,厘清财务往来。她确保案件审理在法律框架内进行,最终法院判令孟XX返还陈XX购房出资款本金19.2万元,驳回其关于房屋增值补偿的全部诉讼请求,为孟XX挽回了巨额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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