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宓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9年开启执业生涯,至今已承办上百件案件。在专业能力方面,她不仅具备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还不断学习和钻研民商事领域的前沿知识,积极参与各类法律培训和学术研讨活动。她主持研究并完成多项课题,展现了扎实的专业功底。
在执业理念上,张宓律师始终坚持“深耕专业、恪守诚信、尽心履职、不负所托”。她深知律师的职责不仅是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更要理解问题背后的人心与世情。在处理案件时,她既冷静地梳理证据,将情感纠葛转化为清晰的法律主张,又能体察当事人的情绪,引导他们寻求更妥善的解决方案。
同时,张宓律师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她担任南通科技职业学院法学教师、南通市第二中学法制副校长,定期为学生开展法治讲座,还参与各类法律类讲座,为社会普及法律知识。
下面来看张宓律师办理的一起典型民商事案件。原告上海XX公司由陈XX与被告孙XX共同出资设立,各持股50%。被告孙XX的妹妹孙X曾经营个体工商户“崇川区孙X饰店”,该店已注销。第三人沈X受雇于XX某公司与孙X服饰店,负责通过微信为孙X服饰店向XX某公司下单采购服装。2023年11月至2024年3月期间,XX某公司依约生产并部分交付,但孙X服饰店未支付货款,原告催收无果后诉至法院。
在办案过程中,本案原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因案情复杂转为普通程序。张宓律师和赵某某律师作为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在庭审中与被告及第三人的委托诉讼代理人就欠付货款金额、支付主体等展开激烈辩论。法院组织了举证质证,对相关微信记录、对账单、发货明细等证据进行了确认。
最终,法院认定孙X服饰店与XX某公司之间存在合法有效的买卖合同关系。支持原告主张,确认总金额为1,532,197.72元(含未发货部分),扣除已确认的调货金额56,078.4元。认定孙X服饰店由孙X、孙XX共同经营,资产存在混同,判决两被告共同承担付款责任。判决被告孙X、孙XX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支付货款及逾期利息;原告于收到货款后十五日内向被告交付剩余货物;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张宓律师的专业能力和敬业精神。她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复杂的案件中准确把握关键证据,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当事人对张宓律师的专业服务表示高度认可,认为她不仅解决了法律问题,还给予了他们情感上的支持和引导。
结尾
张宓律师始终坚守“深耕专业、恪守诚信、尽心履职、不负所托”的执业理念,未来,她将继续以专业的法律技能和温情的服务态度,为更多当事人解决法律难题,传递法治温情。本文为律师风采纪实,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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