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案件背景
2021年4月,被告人蔡X偷渡至缅甸,加入当地特大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集团,在“超牛组”做引流、聊天等辅助工作,参与约2个月。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骗了境内139名被害人3600余万元。2025年5月,蔡X经电话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公诉机关指控他构成诈骗罪,是从犯,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蔡X对指控无异议,其辩护人高志博律师来自黑龙江铁兵律师事务所,他提出蔡X未实际获利、家庭经济困难,请求酌情降低罚金。
二、核心争议点及拆解
(一)被告人是否构成诈骗罪
法院查明的事实:蔡X偷渡至缅甸,加入诈骗集团并参与诈骗活动,该诈骗集团以“杀猪盘”方式诈骗了众多被害人大量钱财。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其行为构成诈骗罪。蔡X对指控无异议。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蔡X参与境外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行为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因为他确实参与了诈骗集团的活动,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二)被告人是否为从犯
法院查明的事实:蔡X在诈骗集团中仅为底层引流人员,参与时间短,起次要作用。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指出蔡X系犯罪集团一般参与者,起次要作用,认定为从犯。蔡X及辩护人对此无异议。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定蔡X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因为他在犯罪集团中并非主要实施诈骗行为的人员,只是从事辅助工作,对犯罪结果的发生起到的作用较小。
(三)罚金数额是否应降低
法院查明的事实:高志博律师向法庭说明蔡X在诈骗集团中未领取工资、未参与分赃,无任何违法所得;同时提交相关情况说明,证实蔡X是家庭唯一经济来源,妻子需抚养未满周岁婴儿,父母收入微薄,家庭陷入严重生活困难,无力承担较高罚金。
双方各自主张:辩护人高志博律师请求法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酌情减少罚金数额,给予被告人改过自新、回归家庭的机会。公诉机关未对罚金数额提出异议。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采纳了辩护人关于蔡X未获利、家庭困难的辩护意见,综合考量后依法判处较低罚金,体现罪责刑相适应。法院认为虽然蔡X构成犯罪,但考虑到他的实际情况,降低罚金数额更符合法律的公平和人性化原则。
三、整体判决结果
法院判决被告人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刑期自2025年5月23日起至2026年4月2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
四、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首先,千万不要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尤其是跨境电信网络诈骗这种严重犯罪,会给自己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其次,如果不小心陷入法律纠纷,要及时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争取自首情节。最后,遇到法律问题,一定要及时咨询专业律师,让律师根据实际情况为自己争取合法权益。
五、结尾
在这起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中,法院根据被告人蔡X的犯罪事实、情节以及家庭实际困难,作出了合理的判决,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有人情味。高志博律师在本案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他毕业于黑龙江大学,全日制法学本科学历为他打下了扎实的法律基础。执业10多年来,他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其中刑事类案件就有百余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精准抓住“罚金数额”这一关键利益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低限度的经济处罚。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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