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当今社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劳动工伤纠纷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劳动者在工作中遭遇工伤后,其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不仅关系到个人的切身利益,也影响着社会的公平正义。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陈步青律师,自2022年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在劳动工伤纠纷处理方面经验丰富,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下面我们通过一起典型的工伤案件,来了解陈步青律师的专业操作逻辑。
案件争议焦点
在XX工伤案件中,被告黄XX受原告法定代表人曹X招用从事货车驾驶工作,受伤后申请劳动仲裁,仲裁支持其确认劳动关系及支付二倍工资差额的请求。但原告不服起诉,坚称被告系曹X个人雇佣,与公司无关。这就形成了“公司法定代表人个人用工还是公司用工”的争议焦点。若原告主张成立,被告将难以主张工伤保险待遇,维权之路将困难重重。
证据梳理与分析
陈步青律师接手案件后,深知证明被告与原告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是关键。他系统梳理了各类证据,包括曹X微信发放工资的转账记录、“某物流交流群”的微信群记录、工作安排沟通记录、原告工商登记信息以及被告工作内容与原告经营范围的重合情况等。这些证据为后续的法律论证提供了坚实的基础。
庭审有力论证
在庭审中,针对原告“个人雇佣”的抗辩,陈步青律师展开了有力的法律论证。他指出曹X作为法定代表人和唯一股东,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受,且原告无法证明曹X明示用工系个人行为;被告被拉入指向公司的微信群,说明已纳入公司管理体系;被告工作内容属于原告业务组成部分;工资发放和工作安排体现了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从属性。同时,陈步青律师一连串的追问,让原告的抗辩显得苍白无力。
案件圆满结果
法院经审理完全采纳了陈步青律师的代理意见。判决书认定被告与原告存在较强的人格、经济、组织从属性,原告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判决确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原告支付二倍工资差额,为当事人后续主张工伤待遇奠定了坚实基础。陈步青律师凭借专业的分析和严谨的论证,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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