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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下社会法治建设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刑事辩护领域对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朱建波律师作为上海锦天城(青岛)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自2019年执业以来,深耕刑事辩护领域,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和深厚的实务积淀。此次他代理的故意伤害重伤案,就充分展现了他解决法律实务难题的能力。
案件背景分析
20XX年X月XX日,被告人高XX在遛狗时与被害人姜X发生争执,高XX用持有手机的右手戳击姜X脸部,致姜X左眼重伤二级、面部轻微伤。原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高XX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高XX不服提出上诉。
辩护策略制定
朱建波律师和胡X律师作为辩护人,提出高XX系自首,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高XX已与被害人达成赔偿谅解协议,请求对高XX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
关键问题解决
对于自首的辩护意见,经审查,高XX虽经电话传唤自行至公安机关,但侦查阶段否认主要犯罪事实,依法不构成自首。不过,二审期间朱建波律师促使高XX通过近亲属在法定民事赔偿责任范围外补偿被害人姜X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同时,XX区司法局出具调查评估意见书,同意高XX适用社区矫正。
最终判决结果
法院最终维持定罪部分,撤销量刑部分,判处高XX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朱建波律师通过精准的辩护策略和积极的协调工作,成功为当事人解决了量刑过重的实务难题,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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