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一:合伙清算转借贷纠纷案——律师成功代理追回投资款及利息
本案由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代理。李超律师拥有山东经济学院法学学士和经济学学士学位,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60件,在民间借贷、婚姻继承等领域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秉持着“以专业与诚信为本,专注民商刑领域,守护公平正义”的执业理念,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
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及四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原告杨与被告王、李原本是合伙关系,一起以企信公司名义承接雄安新XX“综合管廊主体结构劳务施工”工程。2021年9月7日,三方签订了《协议书》《借条》《欠条》,把杨的776,096元投资款转为王的个人借款,李提供担保,还约定在付清工人工资和材料费后优先偿还。可后来被告没按约定还款,原告就起诉要求支付本金、利息和违约金,还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李超律师接受委托后,仔细梳理合伙期间的账目记录,固定了《协议书》《借条》《欠条》这些关键证据,明确这是合伙关系清算后转化的借贷法律关系。被告王以“付款条件未成就”为由抗辩,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出发,指出该约定若长期不成就会让原告权利无法实现,属于被告消极阻止条件成就。庭审中,律师提交证据链,驳斥被告“被胁迫签字”等说法,还围绕利息计算标准、保证责任等法律焦点进行专业论证。
最终,法院判决支持原告主要诉讼请求,被告王要支付本金及利息,被告李承担一般保证责任,驳回原告要求企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等其他请求。
案例二:XX行线上经营贷违约案:公告送达缺席判决,债权获全额支持
原告XX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XX诉被告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徐律师、李超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2019年3月17日,被告通过线上渠道与原告签订《个人经营性贷款借款合同》,借款136,000元用于企业经营,借款期限12个月。原告依约放款,但被告没按约偿还本息。
律师接受委托后,梳理案件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条。由于被告下落不明,律师协助原告申请公告送达,还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冻结被告相应价值财产。庭审中,律师清晰陈述案件事实、合同效力、违约责任认定和债权金额计算依据。
法院缺席判决支持原告绝大部分诉讼请求,被告要偿还贷款本金、利息、罚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保全费由被告承担。
案例三:突破双重抗辩——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诉讼时效与主体资格的成功维护
本案原告天津XX公司与被告天津市XX公司于2009年签订《工程施工承发包合同书》,原告承建被告分包的某医院手术部净化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被告长期拖欠部分工程款。原告委托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郭律师、李超实习律师提起诉讼。
被告提出“主体不适格”和“诉讼时效已过”两项抗辩。律师针对“主体不适格”,通过当庭质证,让案外人公司出具书面说明,稳固了原告诉讼主体地位;针对“诉讼时效已过”,梳理双方合同及付款流水,证明诉讼时效应从2020年1月22日起算,本案起诉未超时效。
法院完全采纳律师意见,判决被告支付工程款及相应利息。
法律干货
1.保存证据:在合同事务中,要注意保存各类证据,像合同、借条、转账记录等,这是维权的关键。比如案例中的《协议书》《借条》《欠条》等,为胜诉提供了有力支撑。
2.关注时效:清楚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及时主张自己的权利。像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要留意付款时间和诉讼时效的计算,避免因时效问题丧失胜诉权。
3.积极应对抗辩:当对方提出抗辩时,要从法律原则和事实依据出发,积极反驳。如合伙清算转借贷案中,律师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角度应对被告抗辩。
结语
从这三个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合同纠纷不要慌,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积极收集证据,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天津益清律师事务所李超律师,执业经验丰富,秉持专业诚信理念,为当事人解决了不少法律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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