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陈俊全律师毕业于上海政法学院,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自2017年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刑事领域经验尤为丰富,是第七届南宁市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公益委员会委员,还担任上海政法学院广西校友会副会长、南宁监狱罪犯矛盾纠纷化解调解员。
2023年2月4日2时许,在广西大化瑶族自治县,被告人蓝xx在“布xxx”门前对路过的蒙X、韦X等人吹口哨,引发双方争吵。蒙X、韦X等人被劝阻离开后,唐XX、蒙Xx、蒙Xx、蓝xx等人手持器械与蒙X、韦X等人对峙,随后双方发生斗殴,造成四人轻微伤。大化县人民检察院以聚众斗殴罪对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提起公诉,并给出了相应的量刑建议。
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提出了自己的辩护意见。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因为事件起因是蓝xx酒后无事生非,纠集人员是为了寻求刺激,殴打行为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不符合聚众斗殴罪的构成要件。同时,蒙Xx具有自首情节,获得了对方谅解,系初犯、偶犯,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建议法庭考虑其独自抚养幼子的情况,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认定七被告人均构成聚众斗殴罪,但考虑到他们有自首情节、自愿认罪认罚、互相谅解等情况,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
法律干货
1.准确认定罪名:在涉及刑事指控时,罪名的认定至关重要。不同罪名的量刑差异很大,像本案中寻衅滋事罪和聚众斗殴罪就有明显区别,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准确判断。
2.自首与认罪认罚:案发后主动在现场等待并配合调查,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同时自愿认罪认罚,都可以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
3.取得谅解:积极取得对方的谅解,在量刑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这对于争取更有利的判决结果很有帮助。
结语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面对刑事指控时,合理合法的辩护策略能起到关键作用。大家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由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陈俊全律师代理,陈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律所位于南宁市东葛路165号绿地中央广场c1栋5楼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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