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阎乔律师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拥有法律硕士学位,还具备金融领域相关证书以及日语国际一级证书。执业至今,他已承办逾300件案件,在民法与经济刑事领域,特别是合同、家事案件上深耕细作,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
精准界定合同解除节点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黄XX以被告王某田、董某拖欠租金、单方违约为由,提出七项高额诉请,金额合计超140万元。大连阎乔律师介入后,紧扣微信聊天记录、房屋腾退事实等关键证据,论证被告已于20XX年X月XX日实际腾退房屋,20XX年X月X日双方已就合同解除达成合意。法院最终采纳该抗辩意见,将原告主张的租金期间从8个多月缩减至1个多月,拖欠租金金额从543643元核减至86467.12元,大幅降低了被告的租金支付责任。
成功调减违约金
针对原告主张的412125元违约金,大连阎乔律师从三方面展开抗辩。一是案涉合同为原告提供的格式条款,违约条款显失公平,应作不利原告的解释;二是原告主张的违约金远超其实际损失,被告装修投入的剩余价值已归原告所有,原告无实质损失反而获利;三是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约定违约金过分高于实际损失的,法院应予以调减。同时,律师还抗辩原告怠于行使权利扩大损失,应自行承担责任。最终,法院将违约金从412125元核减至37631.25元,并驳回原告的滞纳金主张。
核减免租期租金与水电物业费
对于原告要求返还65400元免租期租金的诉请,大连阎乔律师抗辩合同未约定免租期租金返还条件,原告主张无事实与法律依据。法院最终酌定被告仅需支付38240元,核减超40%的免租期租金金额。在水电物业费方面,律师结合被告腾退时间、合同解除节点,抗辩原告主张的20XX年X月X日之后的水电物业费与被告无关,且部分费用主张无有效证据佐证。法院最终仅支持部分物业费及水费,驳回原告其余水电物业主张。
降低诉讼成本
大连阎乔律师提出案涉押金65400元应作为履约担保,抵扣被告欠付的租金、违约金等费用,法院采纳该意见,将押金直接抵扣违约金,大幅降低被告实际支付金额。同时,在诉讼费分配上,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仅承担3200元,超80%的诉讼费由原告自行承担,最大限度降低了被告的诉讼成本。
案件中,原告主张赔偿金额超140万元,法院最终支持的金额合计仅139395.44元,大连阎乔律师成功为当事人减少超90%的赔偿责任。他提出的核心抗辩意见均被法院依法采纳,全面维护了被告权益,展现了其在合同纠纷细分领域的专业素养和深厚功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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