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高永帅律师代理。高永帅律师拥有法学学士学历,是工会调解员,自2021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办案数百余件。他专注刑事领域,以尽职、严谨、勤勉、高效的态度,为每一位当事人捍卫权利、守护公正。曾在知名上市公司担任法务要职,具备深厚的商事法律素养和卓越的风险防范能力。
被告人杨XX曾因抢劫罪、盗窃罪被判刑,后又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于2023年4月1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17日被逮捕。公诉机关指控,2022年8月至9月期间,杨XX将自己的四张银行卡提供给跑分团队过账违法犯罪资金,两张银行卡共计过账384952.2元,其中涉诈资金346042.2元,非法获利2000元。公诉机关认为杨XX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情节严重,且系累犯,应从重处罚,但他承认指控事实,可从宽处理,建议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杨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认为,杨XX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后主动到案,系自首;在羁押中积极规劝同案犯自首;未实施代为转账、取现等行为,主观恶性较小;且起诉书认定其非法获利4000元证据不足,请求法庭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审理,法院认为杨XX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不能认定为自首,但采纳了高律师关于获利证据不足的意见。最终,杨XX被判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同时追缴违法所得2000元。
同样由高永帅律师代理的被告人谭XX,2023年8月因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后被逮捕,2024年3月被取保候审。谭XX伙同卢XX等人,按上线指示更改微信资料、添加好友,冒充领导与他人沟通,欲骗取财物。虽因被害人警觉未遂,但涉及诈骗金额特别巨大。
公诉机关认为谭XX、卢X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构成诈骗罪,系犯罪未遂且为从犯,建议对谭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对卢X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
谭XX的辩护人高永帅律师指出,谭XX的行为属诈骗未遂,且为从犯,仅提供移动设备,不应承担全部诈骗金额责任。卢XX的辩护人也提出卢XX构成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为从犯、犯罪未遂等从轻处罚理由。
法院审理后认为,谭XX是坦白,卢XX是自首,二人自愿认罪认罚,为从犯且犯罪未遂,依法从轻处罚。最终,谭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缓刑三年,并处罚金5000元,同时追缴二人违法所得。
法律干货
1.主动配合调查:如果接到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可能被认定为自首,从而获得从轻或减轻处罚。
2.争取立功表现:在羁押过程中,积极提供线索、规劝同案犯自首等立功行为,对案件办理起到积极协助作用,也可能成为从轻处罚的情节。
3.重视证据审查:对于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获利金额等,要仔细审查证据,若证据不足,可向法院提出辩护意见。
结语
通过这两个案例可以看出,在刑事诉讼中,即使面临严重指控,合理合法的辩护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到较好的结果。遇到法律问题不要慌张,要相信法律会给予公正的裁决。高永帅律师,执业于湖北德铭律师事务所,地址在湖北黄冈黄州区赤壁大道特3号空港供应链大厦15层,他将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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