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是一位大学本科学历的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在经济纠纷领域尤为专精,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还持有税务师、高级家庭教育咨询指导师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韩XX从2019年开始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只是口头约定了劳务内容和报酬标准,没签书面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在施工时,因为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不慎摔伤,导致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他先后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问题多次协商没结果,韩XX就把王XX告到了永清县人民法院,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王XX在一审答辩时提出,韩XX自己操作有过错,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自己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且韩XX伤情与其他意外有关。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王XX承担80%责任,扣除37000元垫付费用,判决王XX赔偿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他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书面合同:在劳务关系中,一定要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时才能有依据。
保留证据:无论是受伤后的治疗费用、误工证明,还是雇主垫付费用的证据,都要妥善保留,以便在维权时使用。
注意安全义务:作为提供劳务者,在工作中也要尽到审慎的安全注意义务,否则可能会因为自身过错承担一定责任。
结语
这起案例让我们清楚地看到,在劳务纠纷中,责任划分和损失认定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遇到类似问题,大家不要慌,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本案代理律师王芳,执业经验丰富,来自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廊坊、永清县。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