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代理。王芳律师拥有大学本科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1000件,尤其在经济纠纷领域,成功办理相关案件600余件,其中买卖合同案件占比约80%。她还是一位复合型法律从业者,持有多项权威认证,能为个人和企业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2019年起,韩XX受王XX雇佣,从事吊顶、木工、瓦工等工作,双方只有口头约定,没签书面劳务合同。2021年12月9日,韩XX施工时,王XX提供的脚手架断裂,他不慎摔伤,右跟骨粉碎性骨折,两次住院治疗。经鉴定,伤情构成十级伤残,误工期200日、营养期100日、护理期90日。
韩XX和王XX就赔偿协商不成,韩XX起诉到永清县人民法院,要求王XX赔偿各项经济损失158062.1元。王XX则认为韩XX自身有操作过错,应自行担责,且主张韩XX的误工费、护理费计算标准过高,自己已垫付42000元医疗费,韩XX伤情与其他意外有关,应按农合报销比例扣减损失。
一审法院认定韩XX合理损失98590元,王XX承担80%主要赔偿责任,判决其赔偿98590元。王XX不服上诉,二审中他提交新证据证明实际垫付42000元。二审法院维持责任比例和损失计算标准,纠正垫付金额后,改判王XX赔偿93590元。
法律干货
签订书面合同:无论是雇主还是雇员,都要签订书面劳务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这样在发生纠纷时能有依据。
保留证据:像本案中的医疗费垫付情况,一定要保留好转账记录、聊天截图等证据,以便在争议时有据可查。
尽到安全义务:雇主有义务提供安全的施工工具和环境,雇员在工作中也要尽到审慎的安全注意义务,避免因自身过错导致责任分担。
结语
这起案件让我们看到,在劳务关系中,明确责任和保留证据有多重要。遇到纠纷不要慌,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你也有法律问题,可以咨询河北傲宇律师事务所的王芳律师,她会用专业知识为你排忧解难。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