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执业
陈俊全律师自2017年起在广西承汇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他累计承办案件逾1000件,其中刑事及民事相关案件超800件,刑事案件占比约70%。其主要客户包括大型国有企业及民营企业,工作方式侧重于诉讼。他凭借深厚的实务积淀,在刑事辩护领域展现出较强的专业能力。
蒙X寻衅滋事案辩护
在蒙X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中,公诉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大化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蒙Xx、唐XX、卢Xx、蒙X、蓝xx、蒙Xx、韦X持械积极参加斗殴,构成聚众斗殴罪。陈俊全律师作为被告人蒙Xx的辩护人,深入分析案情。他认为本案应认定为寻衅滋事罪,原因在于案件起因是蓝xx酒后辱骂、挑衅路过的韦X等人,属于“无事生非”行为;蓝xx等人纠集人员是为寻求刺激、争强好胜,并非针对特定人员打击报复;且殴打行为时间短,虽持有器械但未实际使用,具有随意性和泄愤性质。
同时,陈俊全律师指出蒙Xx具有多项量刑情节。案发后,蒙Xx在案发现场等待并配合民警调查,到案后如实供述罪行,应认定为自首;他获得了对方人员的谅解,系初犯、偶犯,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且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不具有再犯罪危险。考虑到蒙Xx独自抚养刚满三周岁儿子的特殊家庭情况,建议若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适用缓刑;若定性为聚众斗殴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适用缓刑。
最终,法院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决定对七被告人减轻处罚,对蓝xx、蒙Xx、韦X适用缓刑。蒙Xx虽仍被认定犯聚众斗殴罪,但在律师的辩护下,为其争取到了相对有利的判决结果。
其他典型刑案成果
除了蒙X寻衅滋事案,陈俊全律师还成功处理了多起刑事案件。如林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案,最终为林某某争取到不起诉的结果;在杨某故意伤害罪案中,同样为杨某争取到不起诉;陈某猥亵罪案中,为陈某争取到缓刑;李某涉黑案中,最终使李某只构成寻衅滋事罪,避免了更严重的罪名指控。这些案例充分体现了陈俊全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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