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商合同业务
周耀东律师执业多年,累计承办案件逾347件,其中民商事合同相关案件达147余件。他主要服务企业和个人,工作方式侧重诉讼。在众多案件中,他展现出对各类合同纠纷的专业处理能力。
诉股东主体不适格案
在2020年,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后,意向金、装修押金及租金分别由A和其合作方D支付。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A的代理人,核心争议焦点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被告主体是否适格,律师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二是欠租金额是否属实,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三是资金占用利息是否成立,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在法院组织的开庭审理中,律师围绕上述焦点充分举证、质证并发表代理意见。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
其他典型案件
周耀东律师还处理过诸多其他类型案件。如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诉讼时效及结算存在极大争议,经过四次开庭,最终收到胜诉裁决;碑林法院买卖合同纠纷案,诉前保全未缴纳诉讼费,律师促成与对方当事人和解并收到款项。这些案件都体现了周耀东律师在民商事合同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经验,能够为当事人在复杂的法律纠纷中争取到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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