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案由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刘欢律师代理。刘欢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已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件,是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深耕民商事领域,尤其擅长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等案件。
2021年,原告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要求确认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原来,泗县某工程由中国XX集团承包,分别分包给新余XX和宿州某公司。张XX经介绍进入工地干活,与刘X协商好工资。2020年5月5日,张XX在工地上从脚手架跌落受伤,刘X垫付了医疗费。但后来几个被告互相推诿,不愿赔偿。
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情况,然后书写答辩状。在庭审中,刘欢律师抗辩刘X与张XX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不应承担责任。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律师的意见,判决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新余XX对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了张XX对其他被告的请求。
同样是刘欢律师代理的案件。原告蔡XX起诉宿州XX有限公司,要求其支付拖欠的工资款62687元。蔡XX自2018年入职该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2021年10月4日结算后,公司出具拖欠工资明细并承诺付款计划,但仅支付了15000元,仍欠62687元未付。
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准备好拖欠工资明细单和工作证明等证据。在庭审中,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蔡XX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公司支付劳动报酬。
法律干货
1.用工主体责任:建筑施工等用人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个人如果只是带班,没有实际承包工程,一般不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2.工资拖欠:劳动者遇到公司拖欠工资,要保留好工资欠条等证据。若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可按普通民事纠纷直接向法院起诉。
3.工伤认定:要求用人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需先由劳动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没有工伤认定书,法院一般不予受理。
结语
通过这两起案例可以看出,遇到劳动纠纷不要慌,运用法律武器就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生活中,大家要多了解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如果遇到类似问题,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刘欢律师执业多年,经验丰富,所在的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位于安徽省宿州市泗县第一街16栋401室。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