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人结婚时都想着能携手走过一生,可现实中不少夫妻走着走着就散了,甚至在婚姻里还出现各种伤害对方的事儿。离婚时,受伤害的一方就会想,自己能不能要求对方给自己一些赔偿呢?这里就涉及离婚损害赔偿,而要拿到这赔偿,得证明对方有重大过错。那离婚损害赔偿对应的重大过错到底是啥呢?下面咱就来详细说说。
一、重婚行为构成重大过错
重婚指的是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这不仅严重违反了婚姻中的忠诚义务,还触犯了法律。比如张三在和李四婚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这种行为就构成了重婚。对于无过错方李四来说,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张三给予损害赔偿。在这种情况下,无过错方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像重婚者的结婚证、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证人证言等。有了这些证据,在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时,胜诉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二、与他人同居属于重大过错
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和重婚不同,它没有进行结婚登记,但同样对婚姻关系造成了严重破坏。例如,赵六在婚后和孙七长期在外租房共同生活,这就构成了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要想主张离婚损害赔偿,就得收集能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的证据。比如租赁合同、邻居的证言等。这些证据能帮助证明对方的行为构成与他人同居,从而争取到应有的赔偿。
三、实施家庭暴力符合重大过错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比如,陈七经常对妻子周八进行殴打、辱骂,给周八的身体和精神都造成了极大伤害。周八要是想在离婚时获得损害赔偿,就得及时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受伤的照片、医院的诊断证明、报警记录等。有了这些证据,就能在离婚诉讼中为自己争取到合理的赔偿。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认定重大过错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则是指对家庭成员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比如,王九长期不照顾年迈的父母,对父母不管不问,这就构成了遗弃家庭成员。又如,吴十经常对孩子进行打骂、不给孩子吃饱穿暖,这属于虐待孩子。作为受虐待、遗弃的一方,在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方给予损害赔偿。要证明这一点,需要收集一些关键证据,像调解记录、居委会证明等,以此来支持自己的诉求。
离完婚拿到损害赔偿后,也可能面临一些新问题。比如对方拒绝支付赔偿款该怎么办,或者赔偿金额不足以弥补自己的损失能否再要求增加。这些后续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又会闹出新矛盾,让人心烦意乱。这时候别犯愁,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服务合规,不会打包票、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依据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解决赔偿款支付问题,怎么处理赔偿金额不足等情况。有专业靠谱的律师帮忙,能让你在离婚相关问题上少走弯路,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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