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过日子,难免磕磕绊绊,有时候一气之下就跑去民政局办离婚。可真到了那一步,不少人又开始犹豫。离婚冷静期就是给大家一个缓冲的时间,好好想想这婚是不是非离不可。可有人在冷静期里就后悔了,那能不能撤销离婚申请呢?这是很多正在经历离婚冷静期的人关心的问题。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离婚冷静期撤销申请的法律规定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与《离婚登记处理表》联同其他离婚登记材料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比如,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拿到了《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在冷静期的第10天,小张后悔了,不想离婚了,他就可以按照上述规定,持相关证件和回执单去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二、撤销申请的具体流程
1.准备材料:当事人需要准备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这是证明身份和申请离婚的重要凭证。
2.填写申请书: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表明自己撤回离婚申请的意愿。
3.婚姻登记机关核实: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和申请进行核实,确认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
三、撤销申请的时间限制
必须在离婚冷静期内提出撤销申请。一旦冷静期届满,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才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而不是主动的撤销。所以要撤销申请,一定要把握好时间。
四、撤销申请后的法律后果
如果一方成功撤销离婚申请,那么离婚程序就终止了,双方的婚姻关系继续存续。之后如果还想离婚,就需要重新申请离婚登记,再次经历离婚冷静期。
比如,小张撤销申请后,过了一段时间,他和小李又因为矛盾想离婚,那就得重新去申请,再等30天的冷静期。
离婚冷静期撤销申请只是离婚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之后,即便撤销了申请,夫妻之间的矛盾可能依然存在,如果矛盾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很可能还会再次面临离婚的问题。而且重新申请离婚时,又要经历冷静期等一系列流程。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具备专业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婚姻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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