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执罪适用范围有什么?拒执罪适用单位吗?

最新修订 | 2024-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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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伟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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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被执行人可以是单位的,追究的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这些人员为了本单位的利益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也构成本罪的主体。拒执罪的适用主要是法院对经济类型的案件,还有少数的行政案件作出了判决以后,当事人对判决结果肯定是具备执行能力的,但是不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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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很多人对于拒执罪比较陌生,在打击拒执罪的这种犯罪行为时有些地方做得不够到位,广大民众对于拒执罪没有形成一个很好的概念,绝大多数民众也不清楚拒执罪适用条件是怎么规定的。有人会问,拒执罪适用单位吗?下面小编就要详细的为大家解答。

一、拒执罪适用单位吗?

对所有被执行人适用,包括政府官员。

按实际情况,如果担保人属于判决的履行义务的,担保人不按判决履行义务的,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可以按拒不履行判决、裁决罪进行定罪处罚。 

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拒执罪是什么?

拒执罪全称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有给付内容的判决、裁定负有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在有履行能力并且能够履行的情况下,拒不履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拒执罪的量刑范围: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拒执罪的适用对象范围的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以下简称司法解释):被执行人、协助执行义务人、担保人等负有执行义务的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罚。

因此拒执罪的适用对象范围并不单纯限制在被执行人,还可以是其他一些负有执行义务的主体。

以上就是对拒执罪适用单位吗的具体解答,拒执罪对所有被执行人适用,包括政府官员。主要是针对那些对判决结果具备执行能力却通过各种比较间接的方式不去执行的人。如你还想要了解关于拒执罪的相关讯息,请持续关注律图继续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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