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合同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最新修订 | 2024-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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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强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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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定金和订金,2、交首付、签合同里的小奥妙,3、防范于未然 签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很重要,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发现,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购房者往往对该条款无法做修改,为此,合同中的补充协议部分就显得尤为重要。
购房合同抵押借款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以及需求,有的人就会把购买的房屋抵押贷款,已达到自身的目标。那么什么是购房合同抵押借款?其需要注意哪些细节?提交怎样的资料等等。这就涉及到本文的知识要点,下面就由小编为大家简要解答。

购房合同抵押借款简单地说,是买卖双方就买卖商品房达成的一种协议。据小编了解,购房合同不可以用来抵押贷款。这是因为,只有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屋,才具备申请房屋抵押贷款的资格。如果没有这两证,就表示借款人不拥有房屋的完全产权,这样的房屋不能办理抵押贷款。也就是说,如果只有购房合同,贷款机构不可能受理借款人的抵押贷款申请

购房合同抵押借款需要注意一下几点

一、什么情况下房产抵押贷款合同无效?

1、因为房屋财产性质的原因造成抵押合同无效:

土地所有权;

②耕地、宅基地、自留地等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但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可以抵押;以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抵押;

③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和其它社会公益设施;

④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财产;

⑤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2、未登记:《民法典》规定抵押贷款必须到主管部门对抵押房屋进行登记的抵押,未到主管部门登记的为无效合同

3、破产企业:企业在破产前6个月至破产期间,对原没有设立抵押的债务设立抵押的合同无效。

4、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若债务人将其全部或大部分财产抵押给一个债权人,侵犯了其他债权人的利益,从而丧失履行其他债务能力的,抵押合同无效。

5、国有企业的已确认为重要建筑物设立抵押未经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抵押合同无效。

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的需求也就越来越多,存在的合同协议也就参差不齐。那么在签订任何一份合同的时候,都需要我们明白其具有的法律效应,以及法律规定。以保障我们自身的利益,同时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以上有关购房合同抵押借款的回答希望大家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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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车注意哪些细节
要注意到正规的二手车交易市场挑选车辆,注意审查所购车辆的质量,证件及保险问题,在签完二手车买卖合同以后要注意及时办理过户登记。办理二手车过户登记时,需要准备好车辆行驶证,登记证,双方的身份证明等有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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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仲裁
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明确约定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购房合同里一定要明确开发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注意延期交房是否有赔偿。若合同中未约定违约金条款,应根据法律规定由违约方支付对方合同总价的1%至5%的违约金,特别要注意延期交房违约金的比例问题。
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确认交房日期,交房日期一定要明确到年月日,不要接受任何抠字眼的不合理条款。
二、明确约定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当实际面积和约定的面积不符时,如果合同中有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那么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
三、明确约定公摊建筑面积。
现在面积争议最多的就是公用面积的分摊问题,而且有些开发商经常在公摊上做文章,所以要和开发商约定清楚,不仅要有一个笼统的公摊面积的数字,而且要约定公摊的是哪一部分,要确定公摊的位置。
四、明确约定房产证的办理期限。
有些开发商会以各种理由拖延办证时间,所以购房者在购房合同里面要明确约定房产证办理时间,并约定好双方违约责任。按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约定办理产权证的期限应为60日。
五、明确约定房屋质量。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详细地把质量要求写进合同里。例如:卧室、厨房、卫生间的装修标准、等级;建材配备清单、等级;屋内设备清单;水、电、气、管线通畅;门、窗、家具瑕疵;房屋抗震等级等等上下内外的质量要求都应涉及到。同时合同中还要规定房屋的保质期、附属设备保质期等。
六、有关物业方面的约定。
现实中,业主往往与物业产生很多纠纷,为保证自己入住后的权益,购房者应在附件中约定物业的有关情况,包括物业权利的限制、物业费、环境卫生、保安、绿化等。
七、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很多购房者不重视合同中的设计变更条款,尤其是对所购房屋无关的环境变更,因为他们认为这些变更对自己没有太大的影响。但事实却并非如此,任何的设计变更都是有原因的,这种变更往往是为了符合开发商的利益,但同时却又有可能伤及购房者的利益,因此在签订此条款时更应审慎对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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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购房定金需注意啥细节
购房交易中定金比例需依法设定并书面约定,明确交付时间和金额,合同生效。定金数额由双方协商,上限为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额部分不享受法律保护。定金罚则规定,履行债务后定金抵价或退还,支付方违约无权退定金,接受方违约双倍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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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细节
[律师回复] 对于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什么细节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签购房合同时要注意哪些细节
一、定金和订金
购房者在售楼部确定好满意房源后,需要填写购房个人信息,并签订定金合同,缴纳意向金。很多购房者分不清楚“定金”与“订金”,这二者之前可是有法律层面上的区分哦!
“定金”含有一种保证金的性质,《合同法》规定,可以将定金作为一种债权担保,签订合同的买卖双方,在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购房者不履行定金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卖房人或发展商不履行定金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一词在法律上没有明文的规定,一般仅只表示一种预先支付的价款,不存在违约责任的赔偿问题。
二、交首付、签合同里的小奥妙
1.首付交了,开发商却说一星期后签合同,这样到底合法吗?
在定金合同约定的时间内,购房者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了。不少购房者在这一步会产生疑惑,首付交了,开发商却说要在一星期后签合同,这样到底合法吗?
根据《芜湖市市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购房人通过资金监管专用POS机,将购房款直接交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POS机签单为购房人换领购房专用发票。(或者购房人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芜湖市房产管理信息系统》上打印的缴款通知书,到承办银行柜台将购房款直接存入监管账户,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收取现金。房地产开发企业依据银行出具的缴款凭证为购房人换领购房专用发票。)在首付款项到达住建委的资金监管账户后,购房者手机上将会收到验证信息,这时就可以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了。
2.一份合法的购房合同应该包括哪些?
在订立购房合同之前,开发商应向购房者明示《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预售商品房的,还必须明示《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
一份具有法律效应的购房合同,应当载明房屋建筑面积和使用面积、价格、交付日期、质量要求、物业管理方式以及双方的违约责任。按套(单元)计价或者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应当注明建筑面积和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具体内容包括: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房屋基本状况;
(3)房屋的销售方式;
(4)房屋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购房协议、认购协议不等同于购房合同,只是正式合同签订前的预约,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如果购房协议、认购协议对以上12项内容有明确约定,应当认定为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
如果需要申请贷款,购房合同一般一式五份,一份给开发商,一份自己留着,一份给房管局,剩下的给银行。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大会
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般会被要求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中规定了物业服务的相关费用标准等等。
根据最新的物业发规定,小区物业服务费用有小区业主大会决定,而小区业主大会成立需在小区入住率达三分之一时才可成立。由此,在业主大会成立之前,小区的物业服务标准将按照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执行。
三、防范于未然 签购房合同补充协议很重要
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发现,所签订的购房合同都是由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购房者往往对该条款无法做修改,为此,合同中的补充协议部分就显得尤为重要。
为避免交房时出现不必要的纠纷,购房者可与开发商协商在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特别是与业主实体权利相关的条款,如交房标准、交房时间、违约责任、办证时间、房屋预测面积和实测面积、税、费、共有权益约定等。
购房者在签约时,应认真推敲《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两书的内容,并将质保书作为合同的附件。包括:签约后购房者要求退房、不按期付款;开发商卖房后要求换房,不按期交房;面积变动超过约定幅度;质量不符合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不符合规定和约定等。
为了让购房者的权利得到保障,购房者还可以在合同中对所购房屋的质量保证进行约定。 如墙体平直,无非设计性的起鼓、凹陷和裂缝;房屋顶部防水性能良好无水渍、厨房和厕所防水无缺陷、各上、下水管、口与地面结合处无渗、漏水现象;公共管线不从室内通行,如不可避免应不及保证室内表面完整、平滑;水、电、天然气、电话、网络等均可正常使用,其中具体约定好水、电、天然气的具体开通日期;公共区域(绿地、会所、停车场等)的建设完成日期。
约定开发商不得擅自更改其使用用途;买受人有权聘请有资质的机构入户对所购商品房的实际面积进行测量等。同时,还要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商所赠送的面积(花园、露台等)应将具置、面积、使用年限、装修标准等,在补充协议中详细阐述并注明使用权(或产权)。当然,约定出现争议后的解决方式和违约责任也很重要。
三、网上签约流程知悉
现在不少开发商流行网上签约,网上签约的流程是先签约后交首付,购房合同姓名与未来房产证产权人姓名一致,中途不得修改;首付款项到达监管账户;购房合同一式4份,购房者手持1份,预备赶个潮流的购房者要看清楚了哦!
最近想包一些工程可是手里资金有点周转不开,想去银行贷款,用车做抵押想了解一下以车抵押合同的相关内容和具体细节。
[律师回复] 以车抵押合同的相关内容和具体细节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第一项 借款事项
  第一条 借款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第二条 借款的支付及偿还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第三条 违约责任
  
1. 如果甲方到期不能全额偿还本借款,则从逾期之日起,对未偿还部分加收 /天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十日的,视为甲方彻底违约,乙方可以解除本借款合同,要求甲方支付合同总借款金额20%的违约金;
  第二项 抵押事项
  第四条 甲方确认抵押资产为其本人所有,一切手续合法、有效,该资产在抵押前无任何经济纠纷和违法责任,否则甲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五条 抵押物事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 抵押物的保管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2. 甲方必须连同与抵押车辆相关的钥匙、机动车登记证书、行车证、购车发票、购置税、养路费、保险单据、户口本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交由乙方或中间人保管。
  第七条 抵押物的处置
  
1.抵押期间,甲方对抵押车辆做出的任何处置均无效。
  
2.甲方如不能按时还款,自逾期 天后,乙方则可以变卖抵押物以挽回损失,甲方同时签署《逾期变卖委托书》。
  第八条 抵押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提前处置抵押物
  
1.借款人被宣告失踪,而其财产代管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2.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而监护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3.借款人死亡或宣告死亡而其财产合法继承人拒绝履行本合同的;
  
4.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或有其他缺乏偿债诚意的行为;
  
5.借款人卷入或将卷入重大的诉讼或仲裁程序及其他法律纠纷,足以影响其偿债能力;
  
6.借款人变更住所。通信地址。联系电话等事项未在5日内及时通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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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购房定金需注意什么细节
(1)就定金条款本身而言,其约束力并非绝对; (2) 在拟订各式各样的定金条款时,必须明确指出若有违约行为的具体情形; (3) 对于消费者而言,只有在实际交付定金之后,相关合同方能正式生效; (4) 预付款与定金存在本质区别,前者属于提前支付款项,因此不适用于定金罚则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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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呢?
一、通讯地址不应漏填
买卖双方都不应看轻这似乎不是很大的差错。通讯地址的漏填有可能会为买卖双方带来很多不必要的麻烦。在购房过程中,假如任何一方存在违约行为,当受损害方须通过信函通知对方解除合同或执法部门需通过信函通知当事人参与仲裁、诉讼时,如果购房合同上没有填写有效的通讯地址,那将会使有关部门无法进行联系,从而为执法行为带来难度,更加大了受损害方维护合法权利的难度。
例如受损害方在申请仲裁时,会因合同上没有填写违约方有效的通讯地址而导致送达困难,从而进入公告程序,使得仲裁时间延长,仲裁裁决后也会增加申请执行的难度。根据相关规定,如未能提供有效的通讯地址而导致法律文书无法送达,开庭前及判决后,需要进行两次公告(每次公告约60天),而且会产生一定的费用。
二、按揭期数要写准确
对于需要银行按揭贷款的购房者而言,填写购房合同还应注意按揭期数要写准确。
合同按揭期数出现差错的情形出现机率不大,就算其他购房按揭合同都没有将按揭期数纠正过来,到银行审核合同时,银行根据各方面资料也会发现这个错误,因为错误的按揭期数计算得出的按揭房款跟实际按揭房款肯定不一样,到时候银行方面会联系业主确认有关情况,并进行纠正。
可是,虽然基本上业主不会蒙受太大损失,但相关手续会很繁琐,还有可能会因此而拖延放款的时间。因此,如果购房者出现这种情况,最好尽快到银行更正所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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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父亲最近身体不好需要做手术,但是我现金不够,没办法想着把我的店面抵押然后抵押些钱,想了解店面抵押合同以及相关法律规定
[律师回复] 店面抵押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1)抵押合同当事人的基本情况。
(2)被担保的主债权的种类、数额。
(3)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4)抵押物的名称、数额、质量、状况、所在地、所有权权属或者使用权权属。
(5)抵押担保的范围。即抵押物担保的债权的范围,除主债权以外,根据《担保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还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抵押权的费用。但此项规定仅为一种任意性规定,在当事人之间无约定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即按照此项规定行使抵押权,当事人可以通过约定排除这一规定的适用。
(6)当事人认为需要约定的其他事项。下面的你可以借鉴:
1.此案中的抵押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合同法》第9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本案中,马某拿着“同意函”与县农行签订抵押合同及办理抵押登记,应解释为委托行为,即马某是陈某签订抵押合同、办理抵押登记的代理人。“同意函”具有特别授权的作用,“同意函”中未说明担保数额,应以抵押物的价值为限,对抵押权人来说,完全有理由认为“同意函”是价值限度内的无限授权行为。从已知条件来看,马某属于有权代理。若陈某限制了抵押担保的数额,但“同意函”中并未表现出来,则超过的部分构成表见代理,抵押合同的效力不受影响。“超过的部分”是量的超越,在操作上、观念上都可以划分开。
2.《担保法》第41条规定:“当事人以本法第42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第42条规定的抵押物有:
(1)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
(2)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
(3)林木;
(4)航空器、船舶、车辆;
(5)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若用以上五类法定财产以外的其他财产作抵押的,抵押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我们筹备了很久打算买房子,最近终于有首期了,我想请问你关于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细节方面的,谢谢
[律师回复] 签订购房合同八大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证
陷阱:有些开发商没有五证或五证不全时,为了出售房屋可能提供虚假的五证主要是复印件;或者提供小区一期或前几期的有效五证来出售房屋。五证不全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五条只有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这样有的开发商会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不变。依据合同开发商并未违约,买受人也起诉无据。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
陷阱:建设部格式合同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还是约定期限,所以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日期不明。可能导致资质较差的开发商拖延颁证或找各种理由不办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
陷阱:合同中约定通知义务后(如:交房通知),开发商如期不能履行义务,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却署名约定日。还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责任。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
陷阱: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买受人可能买得是位置好的某号楼,可交房时该楼号又变为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
陷阱: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往往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将所建楼盘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开发商破产时,买受人得不到房屋。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第七项:关于物业管理公约
陷阱:《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买受人在购房前开发商要与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管理公约》。否则,开发商就不得出售房屋。潜在的买受人也就有可能依法得不到房产证。
第八项:关于各方责任范围
陷阱:如果因开发商的各种原因(如:五证不全、一房二买、又抵又买等)情形导致买受人得不到房屋,买受人的损失范围没有界定。然而法律也没明确具体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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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购房合同注意哪些细节
商品房预售合同关键部分包括: 1.主体,明确房地产开发公司与购房者双方信息; 2.预售房源基础状况,包括地理位置、土地使用权证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屋面积、结构、竣工时间等; 3.面积计算,以平方米为单位,明确建筑面积、使用面积等; 4.价格,包括单价和总价,如每平米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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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的姐姐作为担保人在一个担保公司准备签订合同,不清楚现在担保公司的抵押合同的内容是什么呢?谢谢
[律师回复] 第一期利息借款人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半年内付清,第二期利息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依次类推。借款到期,还清本息。最后还息日为 年 月 日。
  第七条贷款偿还:借款人于 年 月 日一次性全额偿还贷款人本合同约定的贷款本金。
  第八条提前还款:
  
1、借款人如提前全额还款,应提前十五日书面通知贷款人。如实际用款时间在三个月(含三个月)以内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 利息,即 :如实际用款时间超过三个月的,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额外支付贷款人利息,即 .
  
2、如提前部分还款,还款部分除按实际日数计息外,应按提前还款金额另行支付二十日的利息,该利息作为提前还款的补偿,剩余未还款项利息均按本合同。
  第九条规定计收(本条款适用于贷款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的贷款)
  
3、如贷款期限是三个月以内的,提前还款另行协商。
  第十条借款人承诺:
  
1、本合同项下贷款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并不用于非法活动;
  
2、保证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数额偿还贷款本息;
  
3、当借款人出现危及贷款安全的情况时,应最迟在事件发生之日起五日内书面通知贷款人,并提前偿还贷款本息;
  
4、对贷款人提供的有关资料给予保密:
  
5、如实提供有关证件、证明或其它资料,并积极配合贷款人调查、审核与贷款有关的个人资信情况(个人资产、还款能力及贷款使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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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置房购买时注意什么细节
安置房购买时注意什么细节?主要有:1、房价上涨容易诱使卖方违约。2、买方无法取得房屋再度拆迁的补偿利益。3、易受不确定因素影响。4、安置房容积率比较高,所以在采光、通风等方面其实并不是太好。5、安置房建筑质量可能没有商品房那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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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我朋友看上了我们小区附近的一所房子,准备到时候来租赁,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细节是什么细节?
[律师回复]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签租房合同要注意细节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赁合同应具备以下主要条款:
1、租赁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租赁标的名称、数量、质量、用途。
2、租赁期限、维修和保养责任、租金的支付方式和限期。
3、违约责任、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4、其他约定事项。 购房有风险,签约有文章。总结在众多购房业主的经验教训,购房中最大的风险,就出现在房屋买卖合同的签订环节上。信息不对等是难以保证合同条款的公证;所以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谨慎,防止出现规定不明而产生的合同纠纷的相关诉讼。
与开发商签订购房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细节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与开发商签订购房补充协议要注意什么细节问题解答如下, 补充协议
开发商起草的补充协议常常将正式契约中保护交易公平的条款通过补充协议加以取消、变更,最大限度地减轻卖方的责任。有些开发商拒绝签订补充协议或者拒绝修改其起草的不公平补充条款,事实上违背了签订合同所应遵循的平等自愿原则。
比如,有的开发商将正式契约中房屋的交付条件放宽为“甲方交付房屋时,如《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尚未下发,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可以依据临时核验证明进行验收”。此条款要求买方在房屋不具备合法交付条件时接收房屋,无疑免除了卖方因逾期交付房产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而买方接收房产后一旦发现问题将很难追究卖方责任。
为了降低购房风险,购房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一定要拒绝以上类似条款,同时尽可能地将真实意思表示及卖方的承诺体现在补充协议中。
购房者在签订补充协议时,最好要求开发商对以下事项进行约定:
开发商对其主体资格及相应批准文件的承诺;
所售房产及相应土地面积未设定抵押、留置权的承诺,这主要是为了避免造成购房者无常行使产权人的权利;
面积误差、共用面积分摊的处理办法;
房屋交付的具体办法、具体时间及违约金计算方法;
与正式契约不一致的合同变更、解除条件;
其他双方需要约定的事项。
另外,还有一个免责条款的问题需要购房者清楚。
在购房程序中,购房人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条款:“如遇到下列特殊原因,可凭北京市有关部门证明文件,据实予以延期:
1.不可抗力;
2.施工中不可预见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不能及时解决;
3.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
4.遇有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影响合同履行;
5.冬、雨季,停电日,工期顺延。
实际上,该条款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某些免责因素约定对购房者来说是不公平的,特别是“其他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事件”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在实际履行合同时很难界定。因此,购房人在对开发商逾期交房的免责因素进行约定时一定要非常具体,要有确定性。例如,购房者在签署购房合同时,可要求开发商对施工中不可预见的异常困难及重大技术问题予以列明,对“非甲方所能控制的因素”进行界定,对“冬、雨季,停电日”的证明做相应规定,以免在开发商出现逾期交房时,逃避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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