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街头悲剧瞬间降临
2025年3月14日17时56分,昭阳区某道路国际会展中心门口,一场悲剧突然上演。被告人虎XX驾驶的重型特殊结构货车右前侧,与同向行驶的被害人李XX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左后侧猛烈相撞。李XX受伤后被紧急送往当地医院,经30天抢救无效,于4月13日因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离世。交警认定虎XX负事故全部责任。
律师临危受托维权
李XX的近亲属委托云南民定(昭通)律师事务所刘阳龙律师代理此案。刘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工作。他精准确定赔偿主体为肇事方虎XX及承保保险公司,明确提出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偿的诉讼主张。同时,指导并协助原告方收集提交被害人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医疗费票据等关键证据。
庭审激辩胜负难分
案件审理中,虎XX垫付了部分费用并与原告方达成补偿协议取得谅解。但保险公司对护理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提出异议,认为精神损害抚慰金不应赔偿。庭审现场,气氛紧张。刘阳龙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对保险公司的异议进行专业抗辩。
法院判决终获正义
法院审理后,刑事部分判决虎XX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二个月,缓刑二年。民事赔偿部分,剔除精神损害抚慰金后,依法核算原告方合理经济损失。判决某财产保险昭通XXXX司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足额赔偿原告方,扣除已垫付费用后,还应赔偿729876.72元,交强险与商业险合计赔偿927876.7元。刘阳龙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兼顾刑事与民事诉求,为原告方实现了刑事惩戒与民事赔偿的双重目标,切实维护了被害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