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龙律师:专业与经验的化身
杨龙律师自2017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800件。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作为广东行诚(吴川)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他不仅是广东省律师辩论团团员,还是第八届湛江市律师协会监事。杨龙律师擅长刑事辩护、建设工程、婚姻家庭、工伤理赔等领域,在各领域都有出色表现。在刑事辩护领域,他成功办理过多起公诉机关撤回起诉、不起诉、免于刑事处罚等刑事案件;在建设工程领域,他曾担任湛江市多项重大工程项目法律顾问,2022年度代理标的额超10亿元的建设工程案件取得胜诉。
案件困境:申请人主张变更结算标准
2009年4月,广东省某公司(申请人)与湛江市某局(被申请人)签订《湛江市某工程总承包(EPC)合同》,约定工程款按总概算下浮7.945%结算。2011年10月,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未取消下浮率约定。2015年起,申请人以相关政府函件及会议纪要为由,主张双方已变更约定为工程款“不下浮”,并向广州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关键证据动作:构建完整证据链
杨龙律师接受委托后,聚焦案件核心矛盾,系统梳理涉案全部证据。招标文件及《总承包合同》明确约定工程款计算需适用下浮公式;《补充协议》附件仍明确承包人费用按原下浮公式计算;联合体内部施工合同印证申请人知晓并认可下浮结算约定;广东省某厅函件无变更合同的法律效力,政府会议纪要中“进度款暂不下浮”是临时措施,后续会议明确“结算按原合同执行”;申请人主张的“不下浮”变更违反《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
案件结果:被申请人胜诉
广州仲裁委员会经审理,采纳了杨龙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为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缺乏事实及法律依据。最终裁决驳回申请人的全部仲裁申请,仲裁费用由申请人承担,被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维护。这场案件再次证明,在法律案件中,对证据的审查与细节挖掘是取得胜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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