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日子,总想着把日子越过越好,买房建房就是很多家庭努力的方向。可有时候,婚姻期间建的房子,名字却写在了男方或者女方父亲名下。这时候很多人心里就犯嘀咕了,这房子到底算不算夫妻共有财产呢?毕竟大家都知道,夫妻共有财产在离婚分割等时候可是有说法的。那到底怎么认定呢,下面咱们就来详细说说。
一、界定财产归属的基本原则
判断婚姻期建房写父名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不能只看房产证上的名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这里的关键在于“所得”,也就是看夫妻双方对房屋建造是否有出资、出力等贡献。比如小两口在婚姻期间一起赚钱,把这些钱都投入到了以一方父亲名义建造的房子上,那这就和单纯写父亲名有了不同情况。
二、出资情况的影响
如果夫妻双方在建造房屋时有出资,不管是直接的资金投入,还是提供了建筑材料等实物,都需要有证据证明。比如转账记录、购买材料的发票等。一旦有证据证明夫妻出资,即便房子写的是父名,也有可能认定夫妻对房屋享有一定权益。举个例子,小张和小李结婚后,两人拿出积蓄十万块给公公建房子,并且有转账记录,那么在认定房子归属时,这十万块的出资情况就要被考虑进去。要是没有出资,房子是由一方父亲独自出资建造,那通常就很难认定为夫妻共有财产。
三、有无约定对结果的作用
夫妻双方或者夫妻与一方父母之间如果有关于房屋归属的约定,那这个约定就很重要。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有证据证明的口头约定。如果约定房子虽然写父名,但实际是夫妻共有财产,那在法律上是可以按照约定来认定的。比如说,小王家建房时,和父母签了协议,明确表示房子登记在父亲名下,但房子属于小王夫妻,这样的约定是有效的。但要是没有约定,那就只能按照法定的出资等情况来判断了。
四、举证和维权的途径
如果认为房屋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却写了父名,想要维护自己的权益,就需要进行举证。可以收集出资凭证、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证据。如果双方能协商解决,那最好不过,比如签订补充协议明确房屋归属。要是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时要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按照法院的流程进行。比如小赵认为婚姻期间建的写公公名的房子自己有份,他收集了自己出资五万块的转账记录和和公公聊天时提及出资建房的聊天记录,然后向法院起诉,最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了自己的权益。
婚姻期建房写父名的情况认定清楚后,后续也可能会有新的问题冒出来。比如房子后续的处分问题,一方父亲有没有权利独自卖掉房子,夫妻的权益又该怎么保障;还有房子遇到拆迁等情况时,补偿款该怎么分配。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影响家庭关系。这时候不妨到律图网咨询本地律师,律图网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为你在财产权益保障方面提供专业靠谱的建议,让你在面对这些复杂问题时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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