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病去医院看病本是为了恢复健康,可要是遭遇医疗事故,那可就糟心了。在医疗事故里,责任划分是个大问题,尤其是主次责任的区分,这关系到患者能不能得到合理赔偿,医疗机构该承担多大的责任。很多患者和家属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往往一头雾水,不知道该怎么判断医疗事故里的主次责任。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医疗事故责任主次到底该怎么分。
一、医疗事故责任主次划分依据
医疗事故责任主次划分主要依据《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医学会会综合分析医疗过失行为在导致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作用、患者原有疾病状况等因素,判定医疗过失行为的责任程度。一般来说,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损害的,为完全责任;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的,为主要责任;医疗过失行为和其他因素共同造成损害,难分主次的,为同等责任;损害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的,为次要责任;损害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的,为轻微责任。
比如,患者本身患有心脏病,去医院做小手术,手术过程中医生操作失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经鉴定,医生的操作失误是导致患者病情加重的主要原因,那么医院就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
二、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要确定医疗事故责任主次,通常需要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其身体健康受到损害之日起1年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申请时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申请书、病历资料、检验检查报告等。卫生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对符合条件的,会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例如,小李的父亲在医院治疗后病情恶化,小李怀疑是医疗事故,他在父亲病情恶化后的半年内,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了申请书和父亲的病历等材料,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鉴定过程中注意事项
在鉴定过程中,医患双方都要积极配合。患者一方要如实提供相关情况和资料,不得隐瞒、涂改、伪造病历等。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提交有关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材料,包括住院患者的病程记录、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会诊意见、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等病历资料原件。
比如,在鉴定过程中,医院不能以各种理由拒绝提供患者的关键病历资料,否则会影响鉴定结果,也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
四、对鉴定结果有异议的处理
如果医患双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例如,小张对当地医学会做出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果不满意,他在收到鉴定结论的第10天,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了再次鉴定的申请。
医疗事故责任主次划分清楚后,后续可能还会涉及赔偿金额的协商、赔偿方式的确定等问题。要是双方在这些问题上无法达成一致,又该怎么办呢?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来解决了。律图网汇聚了众多专业律师,他们有着丰富的医疗纠纷处理经验,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能结合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帮你争取合理的赔偿,让你在医疗事故纠纷中不再迷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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