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的时候,房子归谁往往是双方争执的焦点。毕竟房子价值高,又和生活居住息息相关。有的夫妻是在婚前一方就买了房,有的是婚后一起努力供房,还有的可能是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等等。不同的购房情形,在离婚时房子的归属判定结果也大不一样。接下来就详细说说夫妻离婚之后房屋归属的相关问题。
一、婚前一方全款买房登记在自己名下
这种情况比较清晰明了,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比如男方在婚前自己出钱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即便后来两人离婚,这套房子依然属于男方。因为从法律角度看,这是男方在婚前就取得的财产,和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没有关联。
二、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
对于这种情况,房屋一般会判归产权登记方,但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举个例子,女方在婚前付了房子的首付,登记在自己名下,婚后夫妻二人一起还贷。离婚时,房子会归女方所有,但女方要给男方补偿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房子增值部分。具体计算方式通常是用婚后共同还贷金额除以购买房屋的总价款,再乘以房屋现价值后进行平分。
三、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买房
婚后双方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不论登记在谁的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通常是平均分割。比如夫妻婚后一起攒钱买了一套房,不管房产证上写的是男方还是女方的名字,都算两人共同的。离婚时可以协商房子归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款;也可以把房子卖了,两人分卖房款。
四、一方父母出资购房
这又分几种情况。若一方父母在婚后全额出资为子女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男方父母婚后出钱买了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那这房子就属于男方个人。要是一方父母支付首付款,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时该房屋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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