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活里,夫妻感情走到尽头选择离婚并不少见。可有些离婚背后,一方可能遭受了巨大的精神伤害。比如一方在婚姻中出轨、实施家庭暴力等,给另一方带来了难以磨灭的精神痛苦。这时候,遭受伤害的一方就会想,自己能不能在离婚时获得精神赔偿呢?接下来咱们就好好聊聊离婚时哪些情况适用精神赔偿。
一、重婚情形下的精神赔偿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的忠诚义务,给无过错方带来极大的精神打击。比如,张三在和李四婚姻存续期间,又和王五登记结婚。李四发现后,精神上遭受了巨大的痛苦,在离婚时,李四就有权向张三主张精神赔偿。因为重婚行为不仅破坏了家庭关系,也侵犯了无过错方的配偶权。无过错方需要收集重婚的证据,比如对方的结婚登记证书、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照片、视频等,然后在离婚诉讼中提出精神赔偿的请求。
二、与他人同居时的精神赔偿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这同样伤害了无过错方的感情和尊严。例如,赵六在婚姻期间和孙七长期同居,他的配偶周八知道后,心理受到了很大的创伤。周八在离婚时可以要求赵六给予精神赔偿。要证明对方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可以收集租房合同、邻居的证人证言等证据。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精神赔偿
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遭受家庭暴力的一方往往在身体和精神上都受到严重伤害。像王九经常对他的妻子郑十实施殴打,导致郑十身体多处受伤,精神也变得抑郁。郑十在离婚时可以向王九主张精神赔偿。在遭遇家庭暴力时,要及时报警,警方的出警记录、医院的诊断证明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精神赔偿
虐待是指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遗弃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比如,甲对他年迈的父母不管不顾,拒绝提供生活费用和照顾,他的配偶乙在离婚时就可以因甲的遗弃行为主张精神赔偿。要证明虐待、遗弃行为,需要收集相关的证人证言、医疗记录等证据。
离婚获得精神赔偿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赔偿款的执行问题,比如对方不按时支付赔偿款该怎么办,能不能要求增加赔偿金额等。这些问题处理不好,会再次给当事人带来困扰。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具体情况,帮当事人理清后续流程,告诉你怎么申请强制执行赔偿款,怎么应对赔偿金额的调整等问题。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当事人在离婚后的生活中少些烦恼,更好地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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