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在怀孕期间情绪是很不稳定的,而作为男方也应该体谅一下,尽量的迁就一下女方,以免出现什么大的矛盾,影响到了孩子。然而,有的男方居然在女方怀孕期间想要离婚,这个时候女方自然不会同意。那么女方怀孕了的男方能起诉离婚吗?接下来,律图小编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一、女方怀孕男方能起诉离婚吗?
女方在怀孕期内、分娩后1年内(即哺乳期)、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如原审法院判决离婚未发现女方怀孕,二审法院应当撤销原判决,驳回男方离婚请求。
首先,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限制男方提出离婚诉讼,还存在“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的例外。同时不适用于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
其次, 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只是限制由男方提出离婚诉讼,并不限制由女方提出离婚诉讼。
再者,女方“三期”离婚保护期双方可以协议离婚。
最后,女方违反计划生育的“三期”是否受离婚保护,婚姻法未加规定。但是《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女方有妊娠事实”、“须按照计划生育要求”。
二、怀孕妇女能起诉离婚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娃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该条规定是从法律上对妇女给予特殊保护。
法律虽然限制男方在女方怀孕和分娩后或中止娃振后的一定期限内起诉权,但在特殊情况下,仍可受理男方的离婚请求,即“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期限内起诉离婚”法院是应当受理的。
从审判实践及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司法解释来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予离婚的界限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而判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应当从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等方面综合分析。如果双方均认为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是不争的事实,且双方均又同意离婚,法院准许双方离婚是完全应该的。
胎儿在未出生前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而《婚姻法》没有关于胎儿权益保护的特殊规定,待胎儿出生后,双方可以另行解决离婚子女抚养问题。当然,双方都同意解除婚姻关系,那么双方可以协议离婚,然后去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即可。
不过要是此时男方存在特殊情况,若有证据证明女方怀的孩子并不是自己的,那么起诉到法院,也是会受理。但反过来,要是女方起诉离婚的话,则就没有这方面的限制了。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惑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