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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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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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虚假注册。即以各类虚假文件(含虚假注册资本证明等)骗取注册的情形。这几乎是所有的吊销营业执照类型所共同采用的理由。无论是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以及其它各类企业,凡以虚假注册或者欺骗手段骗取营业执照,并情节严重时,皆有可能被吊销营业执照。2、无故不开业或者停业。
什么情况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什么情况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八条 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是指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主体依法定职权和程序对违反行政法规尚未构成犯罪的相对人给予行政制裁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从行政法学理论上,行政处罚按其性质划分,大体可分为四类:

一是警告等申诫罚;

二是罚款、没收非法财产等财产罚;

三是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等行为罚,也有称能力罚的;

四是涉及人身权利的人身自由罚,如行政拘留等。这些行政处罚的性质不同,因此对当事人权利的影响程度也是不同的。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的种类有: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法律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根据法定职权范围和程序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或其他行政机构,给予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行政法规的规定相违反。

三、理论上的行政法行政处罚,根据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四类:

一是,警告和谴责罚款;

二是罚款,没收非法财物财产刑

第三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业处罚,还表示有能力罚款;个人自由涉及个人的权利,如行政拘留的处罚。这些行政处罚的性质,因此各方权利的影响是不同的。 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的类型: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暂停或其许可证,暂停或者吊销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由法律规定。

在上文中,小编把可能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的情形都告诉大家了,大家务必要引以为戒,不要涉险牟取利润。对于情形比较轻的,一般会处以警告或者罚款,而对于情形比较严重的,可能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甚至可能有牢狱之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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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构成诽谤罪需要满足下面几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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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和人民法院却往往忽略对房屋的鉴定环节,直接以被执行人有无房屋证照作为界定违章建筑的依据,即对无证照房屋一律视为违章建筑。实际上,认定是否是公民合法财产,必须以国家的相关法律为依据。
按照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分别是处理城市和乡、村庄违章建筑的行政主管部门,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
在向买受人交付商品房前,开发商未经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规划的小区绿地、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上修建房屋,既违反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也违反了现行法律规定。买受人可按下述途径之一维权:
  
1、向规划部门投诉开发商违法建设行为,由规划部门责令开发商停止违法建设行为。规划部门负有查处违法建设的职责,应当予以查处。如规划主管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买受人可以向上级规划部门或当地政府进一步投诉,但不能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如下:在商品房尚未交付买受人的情形下,买受人只享有合同债权,并不享有所购商品房的所有权,其债权具有相对性,只能向开发商主张权利,而不能向其他主体主张权利,故其不是规划部门上述行政不行为行为的相对人,不具备行政诉讼原告的主体资格。
  
  
2、依据《合同法》第108条,以开发商预期违约为由,先行对开发商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按政府批准的规划方案建设小区业主共有部分。
  
3、如果开发商在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前,通过向规划部门补办规划变更手续使违法建筑合法化,则开发商与买受人的争议适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规划、设计变更条款。实践中,买受人与开发商签订合同中的规划、设计变更条款基本上未涉及上述问题,因此,根据合同约定,开发商的行为不构成违约,买受人也不能对规划部门批准规划变更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同上。
  
4、如开发商在向买受人交付房屋后,通过规划部门罚款保留违法建筑,并取得小区《建设工程规划验收合格证》(本文上述案例即属此类情形),则开发商的行为仍然违反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规划部门罚款保留行政行为只是对开发商违法建筑在特殊情形下的一种处置,罚款保留并不能使开发商违法建设行为合法化,买受人仍可对开发商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开发商赔偿未按约定交付小区业主共有部分给自己造成的损失。此类损失买受人往往无法举证证明,得由法院或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上述情形下,规划部门是对开发商在房屋交付前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处理,买受人不能对规划部门事后罚款保留违法建筑的行政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理由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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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买受人提起侵权之诉,要求开发商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2、买受人提起违约之诉,要求开发商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停止违法建设。
  
3、买受人向规划部门投诉开发商违法建设行为,由规划部门责令开发商停止违法建设行为。如规划部门未履行法定职责,买受人可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规划部门履行查处违法建筑的法定职责。
  
4、规划部门如罚款保留违法建筑,则规划部门的行政行为侵犯买受人合法权益,买受人可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撤销规划部门罚款保留违法建筑的行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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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0号)
  第五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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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和使用安全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建筑主体,是指建筑实体的结构构造,包括屋盖、楼盖、梁、柱、支撑、墙体、连接接点和基础等。
  本办法所称承重结构,是指直接将本身自重与各种外加作用力系统地传递给基础地基的主要结构构件和其连接接点,包括承重墙体、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楼板、梁、屋架、悬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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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拆改供暖管道和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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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十二条物业管理单位发现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有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不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的,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约定的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2至3倍的罚款。
  第四十三条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接到物业管理单位对装修人或者装饰装修企业违法行为的报告后,未及时处理,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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