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口子过不下去要离婚的时候,很多人觉得自己在婚姻里吃了亏,就想在离婚的时候主张赔偿。可并不是所有觉得自己委屈的情况都能得到法律支持的赔偿。比如一方觉得对方在生活里不够体贴,经常不帮忙做家务,就想在离婚时要赔偿,这到底能不能行呢?这就涉及到离婚主张赔偿哪些情况不在范围内的问题,下面就来详细说说。
一、日常家庭琐事矛盾引发的赔偿主张
在婚姻生活里,夫妻之间因为日常琐事产生矛盾是很常见的。像一方不爱做家务、不按时回家、生活习惯不同等,这些虽然会让另一方心里不舒服,但通常不能作为离婚主张赔偿的理由。法律规定的赔偿是针对比较严重的侵害行为,而日常琐事属于夫妻之间的磨合问题。比如小李和小张离婚,小李觉得小张总是不洗碗,家里卫生也不打扫,给自己带来了很大负担,要求小张赔偿。但这种情况,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这属于家庭生活中的一般性矛盾。
二、单纯感情不和或性格差异
很多夫妻离婚是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性格差异,比如一方比较内向,另一方比较外向,两人在生活中经常产生摩擦。这种单纯的感情和性格问题,法律上也不支持赔偿主张。感情是很复杂的东西,性格差异也是在婚前就可能存在的,不能因为这些就要求对方赔偿。例如小王和小赵因为性格不合离婚,小王认为是小赵的性格导致两人感情破裂,要求小赵赔偿精神损失费,这种诉求通常得不到法律认可。
三、正常的财产增值或贬值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共同财产可能会有增值或贬值的情况。如果只是因为正常的市场因素导致财产增值或贬值,一方不能以这个为由向另一方主张赔偿。比如夫妻共同投资的股票,因为市场行情下跌而贬值,一方不能要求另一方赔偿损失。因为这是市场的正常波动,不是一方的过错导致的。
四、一方为家庭付出较多的普通情况
有些夫妻中一方可能会为家庭付出更多的精力,比如一方主要负责照顾孩子、老人,承担较多的家务。但在没有其他严重过错的情况下,单纯因为付出多而主张赔偿,一般也不会得到支持。不过,如果双方在婚前或婚内有关于家务劳动补偿的约定,那么可以按照约定来处理。比如刘女士在婚姻中主要照顾家庭,离婚时她以自己付出多为由要求丈夫赔偿,但没有相关约定,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她的诉求。
离婚主张赔偿的范围是有法律规定的,不是自己觉得委屈就能得到赔偿。在处理离婚赔偿问题后,可能还会面临财产分割是否合理、子女抚养权后续变更等问题。这些问题处理起来比较复杂,一不小心就可能损害自己的合法权益。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你的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流程,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的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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