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读书的期间,有时会遇到一些转学生,这些转学生就是通过将自己原来学校的学籍资料更改了之后,才可以办理转学手续的,那么关于学籍资料都是在学校的档案里面的,所以自然学生是不可以私自更改的。我国法律规定学籍资料应该由监护人申请更改。那么高中学籍监护人怎么改?
一、高中学籍监护人怎么改
需要监护人的签字才能转走
未成年的监护人是法定的,不得随意变更。只有出现法定情形,才能依法变更。《民法通则》第十六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人员中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愿意承担监护责任,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的。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
没有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监护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学籍档案册,记录着学生的个人资料、家庭情况、学习成绩、操行评语等,对于即将升入大学或走向社会的高中毕业生来说,是一张极为重要的“信誉卡”。正规的大学都是要提取你的档案的。没有档案则无法入学。学籍一共是两份,一份市教委存档,另外一份在学校。
高中学籍档案可以修改,学校一般会安排给学生核对信息,如果没有你可以去学校学籍科申请信息修改
二、监护人
监护人,是指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护职责的人。包括:
(1)法定监护人,
(2)指定监护人,
(3)遗嘱监护人,
(4)委托监护人。上述监护人又可分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精神病人的监护人。监护人应具有监护能力,符合法定资格,并克尽监护职责,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监护职责相适应,监护人主要具有以下权利:
(1)有权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有权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有权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并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
(4)有权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5)有权代理被监护人进行诉讼。监护人依法行使监护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均无权干涉。
高中学籍监护人怎么改,这个要监护人到原来的学校申请更改,因为只有更改了学籍的资料之后,才可以办理转学手续等等,关于监护人,就是我们的法定监护人,就是我们的父母,如果父母等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去世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顺序的监护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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