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开车上路,难免会遇到一些小摩擦,发生交通事故。出了事故之后,大家最关心的就是交警什么时候能给出交通事故认定书,毕竟这可是处理后续赔偿等问题的重要依据。很多车主在遭遇事故后,心里干着急,却不知道到底要等多久才能拿到这份关键的认定书。那么,交警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到底是在几日内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一般情况的出具时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是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比如张三和李四发生了普通的刮擦事故,交警当天就到现场进行了调查,那么正常情况下,交警要在十天内出具事故认定书。这十天的时间规定,主要是为了保证事故处理的及时性,让当事人能尽快知晓事故责任划分,以便后续进行赔偿等事宜。
二、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况
如果事故情况比较复杂,需要对车辆、伤者等进行检验、鉴定,那么出具认定书的时间就会有所延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检验、鉴定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三十日,如果情况特殊,经过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十日。例如王五驾车撞了人,伤者受伤情况比较严重,需要对车辆的刹车系统、碰撞痕迹等进行检验,对伤者的伤情进行鉴定。这种情况下,等检验、鉴定结果出来后,再在五天内出具事故认定书。
三、无法查清事故成因的情况
有时候,由于现场证据不足等原因,交警无法查清事故的成因。在这种情况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载明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当事人情况及调查得到的事实,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比如在一些没有监控的乡村道路上发生的事故,现场痕迹被破坏,双方当事人的陈述又不一致,交警就可能无法确定事故的成因,只能出具事故证明。
四、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情况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下列内容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如果复核后认为原认定有误,会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调查、认定。比如赵六对事故认定书不服,他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向上一级部门申请复核,上一级部门会在三十天内完成审查并给出结果。
交通事故认定书出具后,后续可能还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双方对赔偿金额协商不一致,或者一方不履行赔偿义务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引发新的矛盾。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执业资质都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他们会结合具体情况,帮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让你在交通事故处理中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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