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交通事故纠纷
李泽宇律师自2018年执业以来,在交通事故纠纷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上诉人中国XXXX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定市分公司因与被上诉人孙XX、刘XX、刘XX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不服河北省高碑店市人民法院判决提起上诉。上诉人认为,被保险车辆驾驶员刘XX交通肇事后逃逸,根据机动车商业第三者保险条款,该交通肇事造成的损失属于免责情形,其只应在交强险范围内予以赔偿,一审法院判决其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下承担赔偿责任适用法律错误。
李泽宇作为被上诉人孙XX的委托诉讼代理人,抓住关键要点进行答辩。指出一审中刘XX和刘XX自述在购买保险时不是本人签字,保险公司没有尽到任何提醒义务,且保险公司对是否是本人签字未做出明确答复,也无相关证据证实是本人签字,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李泽宇的观点,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为孙XX争取到了543X3元的赔偿。
在另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原告于XX、韩XX、彭XX、于XX因交通事故致于XX死亡,起诉被告XX、李XX、中国XX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大同市中心支公司。被告XX保险大同XX虽对事故发生、责任划分等无异议,但在赔偿问题上有自己的主张。
李泽宇作为四原告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依据相关法律和事实,为原告争取合理赔偿。法院最终认定,被告XX应承担本次事故损失的赔偿责任,各项损失先由承保车辆交强险的被告XX保险大同XX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不足部分由其在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按责任比例赔偿30%。最终,四原告获得了1XX3X2.5元的赔偿。
擅长建工合同纠纷
李泽宇律师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领域也有出色表现。他曾为建材经销部追回货款提供法律支持,展现了扎实的合同审查与谈判能力。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他注重结合客户需求定制解决方案,凭借团队协作能力,成功处理了多起复杂的建工合同纠纷案件。
李泽宇律师执业八年,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其中民事诉讼领域案件三百件。他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主要服务对象包括企业和个人。他坚持亲办案件,以“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为执业理念,通过律图平台三重认证,获得用户高度认可。无论是交通事故纠纷还是建工合同纠纷,李泽宇律师都能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当事人提供高效、可靠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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