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注刑事辩护
李宏瑞是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的专职主办律师,服务地区为吉林长春。他执业以来专注刑事业务,累计办理刑事案件超100起,还参与过多起省内重大刑事案件的辩护工作。其主要客户包含涉及各类刑事犯罪的个人,工作方式侧重刑事诉讼。秉持“精准辩护、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理念,在刑事诉讼全流程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服务。
危害食品安全案辩护
在一起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中,被告人某某明知所售粉色心形减肥药片含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仍以260元出售30片获利。经检测,药片含国家明令禁止的西XX成分。案发后,被告人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谅解,系初犯、偶犯,自愿认罪认罚。李宏瑞律师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后,以“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为目标,全面查阅卷宗,精准梳理有利情节。他制定了多维度辩护策略,从犯罪情节轻微、有法定从宽情节、酌定从轻情节以及缓刑适用可行性等方面展开。庭审中,围绕辩护要点详细发表意见,与法官充分沟通。最终法院采纳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另一起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案件里,被告人某某明知“减肥压缩糖果”是三无且含毒有害成分产品,仍通过网络销售。共购进6000粒,销售2000粒,销售金额31262元,非法获利29162元,产品含西XX成分。李宏瑞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查阅关键证据,把握案件核心事实与量刑情节。梳理出被告人坦白、认罪认罚、初犯偶犯、主动上交非法获利及预缴罚金、社区司法机关同意矫正监管等从宽情节,确定“争取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策略。庭审上围绕要点发表意见,强调符合缓刑条件并与法官充分沟通。法院最终判决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六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处置涉案产品。
多类型案件成果
除危害食品安全类案件,李宏瑞还擅长故意伤害、经济犯罪、网络犯罪等案件的辩护。在执业过程中,他取得了众多亮眼成果。在不起诉/撤案方面,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附条件不起诉,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于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侦查阶段取保候审后撤案处理;在不予逮捕方面,刘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等8起案件,在审查逮捕环节成功争取不予逮捕或取保候审;在缓刑方面,申某故意伤害案等10起案件,助力当事人获得缓刑判决;在从轻减轻方面,黄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量刑从四年半减至三年半等多起案件;还实现了刘某仁故意伤害罪二审改判无罪等重大突破。这些案例都体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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