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会少分或者不分吗?

最新修订 | 2024-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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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清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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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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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常常会出现由于第三者插足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由于难以接受对方出轨,很多人选择离婚。离婚过程中,最受争议的话题就是抚养权纠纷以及财产纠纷。那么过错离婚财产分割会不分或者少分吗?法院最终会如何判决呢?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婚后财产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的话,原则上是夫妻共同财产,不论谁赚多赚少,夫妻婚后所得收入都属于共同财产!

一、无错过方请求赔偿的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要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你的另一半存在“与她人同居”的情形,你可以主张损害赔偿,但是这一条在现实生活中由于难以收集证据,法院难以支持。(你如果有证据那就好办,但是如果对方仅仅是上网与其它女人说些过火热的话,偶然有些一夜情的事情发生,这个与法条中规定的“与她人同居”,是不相符的,法律规定的同居行为是指长期稳定地共同居住。)

你丈夫背对着你给别的女人金钱,如果小额的话尚且不论,但是如果大额的话,你可以主张赠与无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擅自处分夫妻共有财产,你可以向法院主张赠与无效,但对方是善意有偿取得的除外。

二、少分或不分共同财产情况:

我国《婚姻法》第47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因此,如果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一方过错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均分割,并不存在过错方应少分或不分的规定,但无过错方可以向过错方要求损害赔偿,当然了,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法律也并不禁止和干涉。

综上所述,关于过错离婚财产分割的问题法院会秉持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平分的原则,如果双方没有约定过错方净身出户,过错方有权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无过错方要求对方赔偿精神损失,法院会依法审理。对于孩子抚养权,主要参考夫妻双方哪一方的条件对孩子成长更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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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是特殊的用益物权,是一项“特殊的财产”,其特殊性表现为:

一,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具有无偿性。从我国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农民取得宅基地使用权除交纳数量极少的税费外,无需交纳其他费用,原则上是无偿取得。

二,宅基地使用权具有人身依附性。根据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使用权与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资格密切相关,一经设定即具有极强的人身依附性,禁止流转。

三,宅基地使用权在功能上具有福利性。宅基地使用权为保障农民“居者有其房”而设立,具有社会保障职能。宅基地使用权的特性决定了它是一项不适于继承的“特殊财产”。
二、宅基地使用权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与家庭关系密切相连。按照共同共有的法理,家庭成员对宅基地使用权享有平等的权利、承担平等的义务,家庭成员之间不产生份额的问题。
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因此,基于“宅基地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原则,如果父母留下的旧房子一旦倒塌或子女自行拆除,子女再想翻建的话,国家法律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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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庭关系存续期间,家庭成员不得请求分割,只要家庭关系存在,宅基地使用权的共同共有关系就存在。家庭个别成员的死亡,并没有导致家庭关系的消亡,也就不会产生宅基地使用权的分割问题,无法形成死亡人对宅基地使用权的个人份额。也就是说,“被继承人”死亡前,宅基地使用权并非其个人财产;“被继承人”死亡后,家庭关系仍然存在,宅基地使用权没有分割,仍然是家庭共同共有财产而非“被继承人”的个人财产。既然宅基地使用权并非个人财产,自然不能作为遗产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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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没有规定离婚时过错方应少分或者不分财产,第47条当中规定的是有转移、损毁夫妻共同财产的,或伪造债务等相关行为的,当事人才会少分或者不分共同财产,至于过错方,是需要对无过错方进行赔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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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公司有一个同事昨天又被自己的老公给家暴了,不堪忍受家暴要离婚了,分割财产家暴过错方怎么分割?
[律师回复] 根据《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离婚是可以得到赔偿的,那么家庭暴力离婚怎么赔偿呢?按照法律规定,应当赔偿精神损失和赔偿其他损失。
1、赔偿精神损害。按照《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因为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行为而导致离婚的,无过错的一方(受害方)可以在离婚时要求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关于适用lt;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gt;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更进一步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因此,在婚姻关系中,一方遭受另一方家庭暴力的,在离婚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2、赔偿其他损失。根据我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在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案件中,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因伤致残的,还可以要求残疾赔偿金(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辅助器具费;有被扶养人的还需要支付被扶养人生活费,其中医疗费的计算应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常见的家暴行为分为三种,包括暴力伤害、性暴力以及冷暴力。但不管是哪种方式下的暴力,只要受害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就可以适当的多分一些财产。而要是对方的家暴行为比较严重,构成了犯罪的话,自然而然是要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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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因此,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一方如果有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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