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曲延波律师自2014年起在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执业,服务地区包括山东济南和青海西宁。他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且担任律所主任一职。在部队服役十二年的经历,让他在处理事务时有着独特的严谨性和决断力。他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只做刑事案件,主要客户涵盖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侧重诉讼。
受贿案辩护
在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中,曹X作为原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被淄博市XXX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提起公诉。公诉机关指控曹X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相关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
曲延波律师作为曹X的辩护律师,深入分析案情。他发现曹X经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定构成要件。同时,曹X系初犯、偶犯,在庭审过程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且在案发后积极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基于这些情况,曲延波律师提出曹X具有自首、初犯偶犯、认罪悔罪、积极退赃等法定及酌定从宽处罚情节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采纳了曲延波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结合曹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曹X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曹X犯罪所得25万元予以追缴,对曹X剩余犯罪所得41.0622万元继续予以追缴。
强奸案辩护
2017年10月,高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指控高X于2017年10月2日凌晨,将被害人带至某小区自家地下车库内,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提交了常住人口基本信息、伤情照片、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DNA检验鉴定书等多项证据。
曲延波律师接受高X委托后,第一时间介入案件。他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实各项证据材料,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案件细节。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在庭审中,他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提交的证据,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如指出被害人系自愿与高X发生性关系,事前系被害人主动联系高X,被害人陈述可信度存疑,公诉机关提交的伤情照片制作程序不合法,DNA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等。
庭审中,曲延波律师就上述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质证与辩论,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质证,指出证据链条中的多处漏洞。法院最终采纳了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提交的DNA检验鉴定书因程序违法、要件缺失,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虽最终高X仍被认定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曲延波律师的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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