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
卢扬超律师就职于广东利合律师事务所,执业证号为1440xxxxxxxxx8814,自2018年起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服务地区为佛山,联系地址位于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观绿路4号顺德置业广场三座1801、1802、1810号铺。他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诚实守信、勤勉敬业”的执业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亲和有耐心的为人及丰富的办案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逐渐崭露头角。
擅长领域
卢扬超律师擅长处理多类法律事务,主要包括合同事务、婚姻家事、劳动争议和债权债务。在婚姻家事方面,他擅长处理离婚相关事务,如房产及股权分割、返还彩礼、孩子抚养权等问题,同时也精通遗产继承,涵盖遗嘱继承、法定继承等。在合同事务领域,他能处理各类合同纠纷,如新房或二手房买卖、购买集资房、逾期交房办证等房产合同纠纷。此外,他还处理民间借贷和劳动工伤等法律事务。
客户类型
卢扬超律师的客户类型较为广泛,涉及个人和企业。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主要服务于有离婚、继承等需求的个人,帮助他们解决家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在合同事务方面,既服务于参与房产交易的个人,也为涉及合同纠纷的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在劳动争议和债权债务案件中,同样有个人和企业客户寻求他的帮助。
服务方式
卢扬超律师在处理案件时,始终以客户为中心,为客户提供专业、全面的法律服务。从案件的受理开始,他会详细了解客户的需求和案件背景,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在办案过程中,他积极与客户沟通,及时向客户反馈案件进展情况,让客户了解案件的每一个环节。同时,他会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客户争取最大的合法权益。
具体案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
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原告许XX于201x年10月通过转租方式承租被告何XX位于佛山市XX区的厂房,用于经营塑料颗粒加工业务,并注册成立公司。然而,该厂房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020年3月,因当地村级工业园升级改造,厂房被纳入征收范围,政府委托评估机构对搬迁损失进行评估。许XX于2021年4月完成搬迁,但与房东何XX就拆迁补偿款分配长期协商未果。何XX已与政府签订《厂房搬迁补偿协议》,领取了包括设备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停产停业损失等在内的补偿款,但拒绝向实际使用人许XX支付其应得部分。
卢扬超律师接受原告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首先,他梳理租赁关系与权利主体,厘清许XX作为次承租人及实际使用人的法律地位,并取得其公司出具的《债权转让书》,明确由许XX主张全部补偿权益。这一步骤为案件的后续处理奠定了基础,确保许XX的合法权益得到明确保障。其次,他申请法院调取关键证据,成功申请法院向杏坛村改办公室调取《厂房搬迁补偿协议》及《资产评估报告》,锁定补偿项目和金额依据。这一举措打破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僵局,为案件的胜诉提供了有力的证据支持。然后,他精准核算应得补偿,结合评估报告、宗地图及双方确认的租用面积(1248.29平方米),逐项论证许XX对设备搬迁费、生产生活资料搬迁费、临时安置费及停产停业损失的合法权利。最后,他有效反驳对方抗辩,针对何XX提出的“重复计算”“面积不符”“补偿归属房东”等主张,援引评估明细和村改政策予以驳斥,并强调公平原则下实际使用人的合理权益。
最终,法院认定案涉租赁合同因厂房无规划许可而无效,但认可许XX作为实际使用人有权获得相应补偿。判决被告何XX向许XX支付可搬迁机器设备补偿费18,205元、其他生产生活资产搬迁补偿57,000元、临时安置补偿费51,397.94元、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费47,357.32元,合计支持金额173,960.26元(原诉请332,605元),诉讼费用由双方按比例分担。
在这个案件中,卢扬超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他通过确权定性,虽合同无效,但通过事实租赁关系和实际投入,成功确立原告的补偿请求权基础;在证据攻坚方面,主动申请法院调取政府补偿文件,破解了被告拒不提供评估报告的难题;精准计算方面,结合测绘数据与政策标准,科学核定租用面积及补偿比例,避免了简单按合同面积主张导致败诉风险;平衡说理方面,在合同无效背景下,以“公平原则”和“剩余租期比例”说服法院支持部分安置与停业损失,最大化维护了客户利益。
总结
卢扬超律师在执业过程中,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多个领域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他的专业能力得到了充分体现,从梳理法律关系、调取证据到精准计算补偿和反驳对方抗辩,每一个环节都处理得十分出色,为客户争取到了应有的合法权益。他的执业理念和专业素养使他在佛山地区的法律界赢得了良好的口碑,相信在未来的执业生涯中,他将继续为更多的客户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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