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合同中涉及到的纠纷如何解决
房地产合同纠纷的处理方法研究
在各位购置商品住宅楼宇的过程中,通常情况下都需要与售房者签署买卖房屋的相关合约,那么当这类合同产生任何争端时,应当如何以合法合规的方式来妥善处置?从法律层面出发,通常存在以下几种处理方法:
首先,买卖双方应当积极进行友好协商。协商作为处理购房合同争议的最常用方式之一,能够有效地化解矛盾,达成共识;
其次,可以请求中介机构协助处理购房合同所引发的纠纷。随着房地产市场的不断发展,通过中介机构购买房屋已经成为当前购房的主要途径之一,许多正规的房地产中介公司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户,会主动为买卖双方的交易行为提供担保服务。因此,在购房合同出现争议之时,可以先行寻求中介机构的帮助,让其对争议进行调解,随后中介机构将依据法律规定,对责任方进行追责;
再次,可以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特别是在购房合同争议中,如发现售房者未持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便擅自销售房屋,或者发现所购商品房的建筑质量存在严重问题,均可向当地的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进行举报或投诉,以便行政管理部门及时介入处理;
此外,若在购房合同争议中,售房者存在伪造房产证等欺诈行为,买方则有权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请求司法机关介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八条
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预售商品房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预售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罚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二、房地产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在房地产合同纠纷的案件中,诉讼时效的通常时长为三年,这一期限自权利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受损及责任人之日起开始算起。
此外,对于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请求保护民事权益的诉讼来说,其诉讼时效同样为三年时间,除非法律另行作出其他相关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原则是从权利人知晓或应知自身权益受到侵害及责任人之日开始。
当然,法律亦有例外条款,依照具体情况特定对待。
然而,若权利人权益受损之日至今已经超过二十年之久,那么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任何保护措施;
如确实存在特殊情况,且经过权利人的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权限范围内对诉讼时效进行适度延长处理。《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八条
法律对仲裁时效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没有规定的,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三、房地产合同纠纷的归属地如何确定
关于房地产合同纠纷的管辖权问题,一般的处理办法是参照以下几个原则进行判断:首先,如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了事例审理的相应法院,并且这些条款符合我国现行法规法条的要求,那么便应该直接依据合同中的约定来确定管辖法院。其次,如果在合同中并未对管辖法院作出明确的约定,那么通常情况下,此类纠纷将由被告方的居住地所在法院或合同实际履行地的法院负责审理。关于合同履行地的认定,当涉及到不动产的交付时,该不动产所在地即被视为合同履行地。例如,在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房屋所在地的法院具有管辖权。此外,如果涉及到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则租赁房屋所在地也可作为合同履行地。然而,涉及到有关政策性房屋买卖的合同纠纷,按照我国司法解释的具体规定,此种性质的争议应当由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享有专属管辖权。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具体的管辖权问题需要结合每起纠纷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予以全面地考量与评估。
处理房地产合同纠纷,有几种常见方法:友好协商,化解矛盾;寻求中介机构协助,调解争议;向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举报或投诉,以便及时处理;若存在欺诈行为,可向公安机关报案;最后,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交仲裁申请。这些方法旨在保护买卖双方的权益,促进合同纠纷的合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