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泽宇律师(执业8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擅长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分享了两个真实的交通事故案例。
案例一
在河北省保定市的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201X年X月15日,刘XX驾驶冀F×××号车撞到行人孙XX后驾车逃逸。交警认定刘XX负事故全部责任。孙XX受伤后住院治疗,刘XX支付了部分费用。孙XX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车辆在XX公司投保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XX公司上诉称刘XX逃逸属于商业险免责情形,不应在商业险下承担赔偿责任。但孙XX、刘XX等人辩称,保险公司未对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说明义务。一审法院经审理,支持孙XX部分损失共计XXXX3元,判决XX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543X3元。二审法院认为,XX公司无证据证明已明确告知投保人免责条款,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例二
201X年X月24日,于XX驾驶货车与XX驾驶的登记在李XX名下的半挂货车发生碰撞,于XX死亡。交警认定XX负次要责任,于XX负主要责任。于XX的家属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肇事车辆在XX保险大同XX投保了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法院审理后,判决XX保险大同XX在交强险死亡伤残赔偿责任限额内赔偿部分费用,剩余部分在商业三者险赔偿责任限额内按30%赔偿,共计1XX3X2.5元。
法律干货
1.保险免责条款: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有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义务,若未履行,免责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购买保险时,要仔细阅读条款,确保自己了解相关权益和责任。
2.证据收集:发生交通事故后,要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交通费用凭证等,这有助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责任划分:交警的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当事人要重视并保存好。
结语
这两起交通事故案例告诉我们,在遭遇交通事故时,要懂得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保险公司也应依法履行义务,保障投保人的合法权益。李泽宇律师,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执业八年,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以专业和负责的态度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律所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莲池区裕华西路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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