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处理建工合同纠纷
周耀东律师执业至今,承办案件已逾347件,在民商事合同领域有深厚的实务积淀。他办理过西安仲裁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该案在诉讼时效及结算方面存在极大争议,历经四次开庭,最终周耀东律师为当事人赢得胜诉裁决。其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处理上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能准确把握案件的争议焦点,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
解决租赁合同纠纷
2020年2月,A以个人名义与B公司签订为期三年的商铺租赁合同用于设立儿童乐园。合同签订前A支付意向金,之后由D支付装修押金及租金。2020年3月,A与D共同设立C公司并实际经营该儿童乐园,此后租金支付、补充协议签署等均由C公司实际履行。2021年10月,C公司出具《以物抵债承诺书》,同意以店内设备折价5万元抵偿部分欠租。B公司因未获足额租金,以A为被告起诉,要求其支付欠租240,610元及利息。
周耀东律师作为被告A的代理人,精准识别出“被告主体不适格”这一核心程序性抗辩点。他指出A系为设立C公司而以发起人身份签约,C公司成立后实际履行合同义务,B公司对此明知且接受,依据《公司法解释(三)》第二条,合同责任应由C公司承担,A非适格被告。同时,他全面梳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实际履约主体证据,如付款记录、补充协议、沟通记录、以物抵债文件等,证明C公司为真实合同相对方。对于欠租金额,主张应扣除已付5万元履约保证金及5万元设备抵债款,并指出B公司未履行维修义务影响经营,依法可减免部分租金;在资金占用利息方面,强调疫情期间属不可抗力,C公司经营严重受损,非恶意违约,不应承担高额利息,且LPR四倍无法律依据。
经庭审及庭后与法官、对方代理律师沟通,B公司认识到A确非适格责任主体,最终主动申请撤回对A的起诉,案件以撤诉结案。周耀东律师通过专业、高效的庭内外沟通,促使对方理性评估诉讼风险,切实维护了当事人A的合法权益,避免其承担不当债务。
在雁塔法院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中,对被告进行诉中保全,被告公司名下无任何财产,且拒不认可部分房款,一二审均支持原告诉请。被告公司无预售许可所有款项均由第三方代收,周耀东律师多次与公司沟通,最终全额拿到执行回款160多万。这充分体现了他在处理复杂案件时的坚持和能力,即使面对看似不利的局面,也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大的利益。
周耀东律师在民商事、合同、侵权、劳动争议、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都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出色的办案能力,为众多当事人解决了法律难题,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