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专业领域纵深拆解
陈建平律师及其团队深耕劳动工伤领域,尤其专精工伤案件,占比约70%。擅长处理工伤赔偿、劳动纠纷等问题,包括证据收集、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计算等专业事务。同时,在婚姻、刑事等细分类型案件上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案情:2024年10月22日,邓某某入职东阳XX某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担任木工,入职当天左手手指严重开放性损伤。该事故经法定程序认定为工伤,2025年8月21日鉴定为十级伤残。因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事宜无法达成一致,邓某某委托陈建平律师申请仲裁。
律师履职:陈建平律师提供特别授权支持,其团队成员胡静律师到庭,全面分析案件特殊性,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结合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诊断及费用凭证等证据,就各项工伤待遇向仲裁庭及被申请人方进行系统、有力的阐述。在仲裁庭调解过程中,积极斡旋,就赔偿总额、支付期限、商业保险理赔配合等核心问题进行多轮协商,推动在调解协议中设定违约金条款。
结果:经仲裁委员会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共计100,000元(不包含已支付的医药费),于2026年1月23日前付清;若未按时足额履行,应加付10,000元违约金;申请人配合办理商业保险理赔手续,双方再无其他争议。
【解答】:入职当天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本案中,邓某某在入职当天工作时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经法定程序被认定为工伤,并最终获得了相应的工伤赔偿。所以,入职当天受伤,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是可以认定为工伤并获得赔偿的。
陈建平律师执业严谨、务实,凭借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劳动工伤等领域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切实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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