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律师背景与工伤业务经验
陈步青是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以来,专注于民商事业务领域,尤其在劳动工伤纠纷处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他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帮助江浙沪皖地区众多劳动者成功获得工伤赔偿,熟悉相关地区的工伤政策及赔偿标准,还拥有丰富的工伤认定行政诉讼经验。
二、工伤案件背景
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的这起工伤赔偿案件中,原告陈XX在被告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期间因工受伤,经认定为工伤。但被告未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原告诉至法院,请求判令被告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双方对赔偿事宜存在争议,未能达成一致。
三、制定诉讼策略
接受委托后,陈步青律师深知当事人的困境,制定了“调解优先、保障权益”的诉讼策略。他全面梳理案件,仔细核算当事人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确保赔偿项目有明确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同时,与当事人充分沟通,了解其实际困难和诉求,确定合理的赔偿金额底线。
四、沟通与调解方案提出
在诉讼过程中,陈步青律师主动与承办法官和被告代理人沟通。他向被告方指出,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应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进入判决程序会增加被告诉讼成本并影响企业声誉。同时,从诉讼时间、执行风险等角度向当事人分析调解的有利之处。在多次沟通后,他把握双方心理预期和调解空间,创造性地提出“分期支付+违约惩罚”的调解方案,即被告分四期支付65000元赔偿款,若任何一期逾期未付,原告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且被告需另加付5000元违约金。
五、案件调解结果
本案经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分四期支付65000元赔偿款,如逾期需支付违约金;双方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双方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免收。该调解方案基于《工伤保险条例》,高效彻底地解决了双方的工伤保险待遇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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