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专业资质与多元背景
杨友良律师是安徽徽通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他拥有法学、社会学双本科学历,以及河南财经大学民商法学研究生学位。这种跨学科的教育背景,让他既有严谨的法律逻辑,又具备宏观的社会观察视角,为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领域奠定了深厚的理论根基。自2019年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各类案件逾1000件,其中合同类案件700余件,建设工程与房地产类案件占比约70%,展现出丰富的实务经验。
原告程X与被告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存在劳动争议。程X在该公司工作近15年,根据《某集团成就共享计划激励制度》,2020年7月他获得成就共享奖金,其中50%以现金发放,剩余50%用于购买集团公司股权。然而,2022年1月25日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后,扣留了用于购买股权的奖金607063元,且未对理财收益进行结算。程X多次索要无果后,委托杨友良律师等提起诉讼。
被告辩称,程X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后不应再主张权益,且奖金返还无依据,延迟支付奖金无需支付利息,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杨友良律师等为程X依法提交了劳动合同、奖金分配汇总表、工资薪金截图等证据,以证明程X的主张。
三、激烈庭审与法律交锋
庭审中,双方围绕证据展开激烈质证。被告对部分证据的真实性和证明目的提出异议,认为成就共享制度及汇总表未规定购股权款项应予返还,延迟支付奖金无需支付利息等。杨友良律师则指出,协议书所说的解除劳动关系事宜及衍生事项不包括程X的诉请,奖金原本就属于程X,协议中排除劳动者权益的条款应属无效;且被告未就项目实际亏损进行举证,无权扣除购股权款项。
四、胜诉结果与专业价值
法院认为,因双方已解除劳动关系,被告未为程X购买股票,应当退回待购股票的奖金607000元,对程X的该项诉求予以支持;而程X诉请的资金占用利息无法律依据,理财收益不属于劳动争议受案范围,可另行主张权利。最终,法院判决被告支付程X购买股权奖金607000元。这一胜诉结果彰显了杨友良律师扎实的理论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也体现了他“因为专注所以专业”的执业理念,赢得了客户的信任。目前,杨友良律师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持续为客户提供全流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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