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两个人过日子,难免会有磕磕绊绊,有时候一气之下就想去民政局办离婚。可现在离婚不像以前那么简单,有个离婚冷静期。有人就问了,如果过了35天,还能不能顺利把婚离掉呢?这离婚冷静期到底是怎么回事,35天又会有什么影响呢?下面咱们就来好好唠唠。
一、离婚冷静期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离婚协议书(联联)》《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回执单》(联联)一并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35天是否还能离婚分析
离婚冷静期是30天,冷静期届满后还有30天的领证期。从申请离婚开始算,35天是在冷静期过后且在领证期内,理论上是可以离婚的。比如小张和小李去民政局申请离婚,从拿到受理回执单开始算,第35天的时候,他们只要在工作日,并且双方都愿意继续离婚程序,就可以去领离婚证。但如果在冷静期内任何一方撤回了申请,那35天的时候就没办法离婚了。
三、办理离婚的具体流程
1.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3.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反悔都可撤回。
4.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四、所需的材料有哪些
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双方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离婚成功拿到离婚证后,后续可能还会面临一些问题,比如财产分割的执行问题,孩子抚养权、探视权的具体实施问题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很容易再起纠纷,影响生活的平静。这时候就需要专业的法律建议来帮你解决。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能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会夸大效果。会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帮助,让你在离婚后续问题的处理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