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背景
郭睿律师自2017年起在河南航创律师事务所执业,至今已有多年。他作为律所合伙人,累计承办案件上百件。其主要客户类型涵盖个人和企业,工作方式上既涉及诉讼业务,也有非诉业务。在刑事领域,他尤为专精于诈骗罪、盗窃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信罪、故意伤害罪、知识产权类等刑事案件;同时在民商事案件的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人身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领域也有丰富实践经验。
故意伤害案辩护
在张X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中,新乡市公安局XX分局认定,2022年某时许,张X在XX区家中与李X发生争执,张X拿刀将李X右上臂砍伤,李X哥哥与张X夺刀发生冲突致张X肋部受伤,李X损伤程度属轻伤二级。郭睿律师作为张X的辩护人,在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后,仔细阅卷。他发现案件存在诸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如被害人李X敲打、踹张X家门时手里是否持有红色扇子未查清,李X是否用红色扇子捣张X妻子胸部未查清,红色扇子系谁所有未查清,张X砍伤李X时李X是否进入屋内未查清。郭睿律师撰写了法律意见书,并检索相关类案,递交给承办检察官。经过与检察官多次沟通,最终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法律决定对张X不起诉,成功为张X洗脱罪名。
非法经营案辩护
甲、乙、丙三人涉嫌非法经营罪一案,新乡市公安XXY分局移送起诉认定,甲注册公司,乙购买手机和群控软件,三人通过购置设备、注册账号,利用群控软件为XX主播直播间增加在线观看人数获利,涉案金额224086元。郭睿律师接受委托后,详细审查案件。他发现公安机关立案前,涉案手机已全部售出,物证消失,涉案群控软件也已失效,无法恢复直播间内容。郭睿律师将这些情况详细分析并向检察院说明,认为案件关键证据缺失,指控的犯罪事实缺乏充分依据。检察院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后,仍然认为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最终决定对甲、乙、丙不起诉。
董某等人入室盗窃案,一审时董某未委托律师,一审法院判决董某有期徒刑四年。除董某外其他被告人提出上诉,二审时董某家属委托郭睿律师。郭睿律师介入后,仔细研究案件,制定辩护策略。在庭审中,他从案件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有力辩护。最终二审法院改判董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而其他被告人维持原判,为董某争取到了更轻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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