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甘肃腾金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朱红亮,自2018年开始执业以来,已处理了400余件案件,在多个专业领域均展现出了出色的业务能力。他在2016年毕业于山西大同大学法学系后,秉持着“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兢兢业业地为当事人服务。下面我们就通过一起合伙合同纠纷上诉案来深入了解他在合同纠纷领域的办案路径。
案件背景
上诉人(原审原告)江1与被上诉人(原审被告)陈X因合伙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江1委托朱红亮律师担任诉讼代理人。20XX年,双方达成买卖骡子的口头合伙协议,约定江1出资、陈X负责联络买卖事宜,盈亏平均分配。合伙终止清算后,陈X向江1出具欠条确认欠款25600元,江1起诉要求陈X返还该笔投资款,然而一审法院仅判决陈X返还10600元,江1不服,遂委托朱红亮律师提起上诉。
办案策略
朱红亮律师接手案件后,仔细梳理一审判决,发现存在事实认定不清、法律适用错误、审理程序不当等问题。他明确上诉请求与事实理由,并收集提交了欠条等关键证据。二审法院立案后组成合议庭审理,被上诉人经合法传唤未到庭,朱红亮律师到庭清晰阐述上诉意见,结合证据与法律规定论证一审判决的瑕疵,全力维护上诉人合法权益。
案件结果
二审法院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改判被上诉人陈X向上诉人江1返还合伙投资款25600元及相应利息,一、二审案件受理费均由陈X负担。法院认为,一审判决存在事实认定不清、适用法律错误及审理程序不当的情形,双方合伙清算后陈X出具的欠条合法有效,能够证实欠款事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支持,被上诉人无正当理由未到庭,不影响案件审理与事实认定。朱红亮律师在这起合伙合同纠纷上诉案中,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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