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两个人决定结束婚姻关系时,财产分割往往是让人头疼的问题,其中房产归属更是焦点。毕竟房产价值高,还涉及居住等实际需求。很多夫妻在签订离婚协议时对房产归属约定不明确,或者后续执行中出现争议,比如一方不配合过户,这就让原本就复杂的离婚事宜变得更加棘手。那么离婚协议中房产归属到底该怎么确定呢?下面就来详细解答。
一、明确离婚协议的效力
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的关于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事项的约定。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离婚协议自双方办理离婚登记后就生效。比如小张和小李签订了离婚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一套房子归小张所有,两人办理离婚登记后,这份关于房产归属的约定就具有法律效力。不过要注意,离婚协议生效并不意味着房产所有权自动转移,还需要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手续。
二、依据协议约定确定归属
如果离婚协议中对房产归属有明确、具体的约定,那么就按照约定来确定。比如协议写明“位于某小区某栋某号的房屋归女方所有”,这种清晰的表述就很容易确定房产归属。但要是约定模糊,像只写了“婚后房产归一方”,没有具体地址等信息,就可能引发争议。这时候双方可以先协商补充明确房产信息,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其他途径来确定。
三、考虑特殊情况的影响
有些情况下,即使离婚协议有约定,房产归属也可能受到影响。比如房产存在贷款未还清的情况,银行作为债权人,可能对房产的处分有限制。假设小王和小赵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小王,但房子还有贷款没还完,银行可能要求先还清贷款或者变更贷款人等,否则可能不同意办理产权变更手续。另外,如果一方在签订离婚协议时有欺诈、胁迫等情形,受损害方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法院撤销该协议,重新确定房产归属。
四、办理产权变更手续
确定房产归属后,要及时办理产权变更手续,这样才能真正保障权益。办理时,需要双方携带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如果一方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履行协议,协助办理过户手续。拿到法院的生效判决后,可以凭判决书直接办理过户。比如小陈和小孙离婚协议约定房子归小陈,小孙却拒绝配合过户,小陈就可以起诉,法院判决后小陈就能顺利办理过户。
离婚协议确定房产归属后,后续可能还会有一些问题,比如办理过户时遇到政策变化,或者房产存在其他纠纷影响过户等。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给当事人带来很多麻烦,影响到正常生活。这时候不妨到律图咨询本地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在处理离婚房产纠纷方面有丰富的经验,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根据具体情况,为你理清后续流程,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有这样靠谱的专业人士帮忙,能让你在房产问题上少走弯路,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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