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律师基本情况
徐存江律师现执业于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自2020年开启执业生涯,其执业证号为15134202010283048。他服务于凉山地区,律所联系地址位于西昌市民族风情园北路五十七号。徐存江毕业于四川警察学院,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法律领域崭露头角。他担任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以及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秉持着“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案件。
业务领域分布
执业至今,徐存江律师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该领域案件占比约60%。在刑事辩护中,他不仅在整体辩护策略上有深入研究,还在强制措施变更、量刑认定等细分类型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同时,他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领域也具备突出的专业能力,此类案件占比约40%。这种多元化的业务领域分布,展现了他全面的法律素养和综合处理案件的能力。
处理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徐存江律师曾代理一起被告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并精准辩护获得不起诉决定。被不起诉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定其长期在成都从事“跑分”活动,通过租用车辆移动操作,利用银行卡等帮助上游犯罪团伙转移资金。案件经一次退回补充侦查后,仍存在证据问题。
在《律师意见书》中,徐存江律师提出了核心意见。首先,他指出证明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为三个以上对象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违法所得一万元以上。而本案中,辨认笔录显示相关证人不认识被不起诉人,证明其未参与主要犯罪现场;被不起诉人供述稳定,与同案人员供述相符,其收取报酬仅为几千元,未达到“情节严重”的入罪标准;认定其帮助对象数量、支付结算金额、违法所得等关键事实的证据不足。
其次,他认为被不起诉人符合不起诉条件。被不起诉人所涉罪名较轻,仅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到案后供述稳定,具有坦白情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主动规劝同案人员投案,协助抓捕;在共同犯罪中系从犯,听从他人指挥安排,主观恶性低,违法所得少;系初犯、偶犯,因缺少社会经验误入歧途,已认识到错误。
经审查并退回补充侦查,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明被不起诉人参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决定对被不起诉人不起诉。
在这起案件中,徐存江律师通过深入分析案件证据,精准把握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入罪标准,指出关键事实证据不足、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法定门槛。同时,充分论证被不起诉人具有从犯、坦白、协助抓捕、初犯偶犯等从轻情节。最终,检察院采纳辩护意见,作出不起诉决定,成功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追诉,实现了无罪效果,充分彰显了辩护律师在证据审查和法律适用方面的专业能力。这起案件也体现了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素养和精准辩护能力。
综合业务能力体现
除了刑事辩护领域的突出表现,徐存江律师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等领域也展现出了优秀的专业能力。在工伤事故案件中,他能够准确把握工伤认定的标准和程序,为受伤员工争取合理的赔偿;在婚姻家事案件中,他善于处理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复杂问题,以平和的方式解决家庭纠纷;在合同纠纷案件中,他能够深入分析合同条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他在不同领域的成功案例,充分证明了他的综合业务能力和全面的法律素养。
执业理念的贯彻
徐存江律师始终秉持着“案件精细化办理,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案件中,他都认真对待每一个细节,深入研究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为当事人提供最专业、最有效的法律服务。他注重与当事人的沟通,了解他们的需求和诉求,以实际行动践行着自己的执业理念。无论是在刑事辩护还是其他业务领域,他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赢得了当事人的信任和好评。
徐存江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良好的执业理念,在凉山地区的法律界树立了良好的形象。他在不同业务领域的出色表现,为当事人提供了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也为同行提供了可参考的执业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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