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执业背景与资质
曲延波律师是山东漫森律师事务所的主任,持有执业证号137xxxxxxxx499185。他于2014年开始从事律师工作,服务地区覆盖山东济南和青海西宁。其办公地址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26266号融建财富时代广场2号楼18楼18041805室。曲延波律师毕业于南京陆军指挥学院,拥有本科学历,并且他还是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值得一提的是,他曾在部队服役十二年,丰富的部队经历为他的律师职业生涯增添了独特的素养和品质。多年的律师工作中,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其专注于刑事相关案件,尤其擅长刑事辩护,并且只做刑事案件,在处理刑事案件辩护、控告等领域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辩护
在曹X涉嫌受贿罪一案中,曲延波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和精准的辩护策略。本案由淄博市XXX人民检察院以受贿罪对曹X提起公诉,经指定管辖后,淄博市XXX人民法院于2017年7月3日立案审理。曹X原是XXX公安消防大队党委书记、政治教导员,因涉嫌受贿罪于2017年2月被刑事拘留,同年3月被依法逮捕。公诉机关指控曹X在2009年至2016年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消防业务检查、审核、验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多家单位及相关人员财物共计66.0622万元,涉及九起受贿事实。
曲延波律师作为曹X的辩护律师,提出了多项核心辩护意见。他指出曹X的行为构成自首,依法可从轻、减轻处罚;曹X系初犯、偶犯,庭审中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曹X在案发后积极向侦查机关退缴赃款25万元,主动挽回涉案损失。法院经审理,确认了公诉机关指控的曹X受贿66.0622万元的犯罪事实,但同时也查明了两项对曹X有利的关键事实,即曹X经电话通知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侦查机关尚不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且案发后已退缴赃款25万元,庭审中如实供述罪行、真诚悔罪。
最终,法院采纳了曲延波律师的全部辩护意见,结合曹X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判处曹X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扣押在案的曹X犯罪所得25万元予以追缴;对曹X剩余犯罪所得41.0622万元继续予以追缴。在这个案件中,曲延波律师精准研判量刑情节,有效沟通并表达辩护意见,引导当事人认罪悔罪,专业解读法律规定,成功为曹X争取到法定从轻处罚的裁判结果,充分体现了刑法罪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高X涉嫌强奸罪一案辩护
2017年10月,高X因涉嫌强奸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批准逮捕。公诉机关指控高X于2017年10月2日凌晨,将被害人带至某小区自家地下车库内,采用胁迫手段强行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并提交了多项证据佐证。曲延波律师接受高X委托后,迅速介入案件。他全面梳理案件卷宗、核实各项证据材料,多次与当事人沟通案件细节,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核心思路。
在庭审中,曲延波律师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及提交的证据,提出多项核心辩护意见。他认为被害人系自愿与高X发生性关系,案发过程中的诸多行为足以证明被害人处于自愿、清醒状态;事前是被害人主动联系并接近高X;被害人案发后未及时报警且反应异常,其陈述可信度存疑;被害人曾随意变更说辞,降低了陈述的真实性;公诉机关提交的伤情照片制作程序不合法,DNA鉴定意见存在重大瑕疵,依法不应被采信。
庭审中,曲延波律师就上述辩护意见与公诉机关展开激烈质证与辩论,对公诉机关提交的各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逐一进行质证,指出证据链条中的多处漏洞。法院经开庭审理后,采纳了曲延波律师关于鉴定意见存在瑕疵不应被采信的核心辩护意见,认定公诉机关提交的DNA检验鉴定书因程序违法、要件缺失,不能作为本案定案依据。虽然法院最终认定高X构成强奸罪并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但曲延波律师通过专业、细致的辩护工作,成功否定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关键鉴定证据,彰显了刑事辩护中证据质证的重要性,为当事人争取了合法的诉讼权利,也为同类案件的辩护提供了可参考的思路与方法。
综上所述,曲延波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在多个重大复杂刑事案件中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辩护,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案件的公正审理,展现了一名优秀刑事辩护律师的专业价值和职业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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