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到底啦~
还有疑问,建议直接问律师

张书雯律师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学专业,自2020年开始执业,在劳动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件。此次在宋X与天津某科技公司的劳动合同纠纷案二审中,张书雯律师展现出了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严谨的工作态度。
违法解除认定环节
张书雯律师在二审中,针对公司主张宋X自行离职的情况,紧紧抓住宋X提交的《离职申请表》中“辞退”选项由公司厂长签字确认这一关键证据。公司未能举证证明宋X是自行离职,在张书雯律师的有力论证下,二审维持了违法解除的认定,为后续争取劳动者权益奠定了基础。
工资基数认定环节
一审在计算日工资时存在偏差,按“7000元÷(21.75+4×2)”计算。张书雯律师准确把握劳动争议中“应得工资”的认定标准,向法院充分论证宋X月工资7000元应包含双方约定的每周工作六天的基础工资,并且社保、公积金个人缴纳部分亦属劳动者应得收入,应计入工资总额。最终,法院采纳了张书雯律师的观点,月应发工资调整为7698.86元,日工资由235.29元上调至298.98元。
以纠正后的日工资为基数,张书雯律师协助法院重新计算延时加班费及休息日加班费。延时加班费由一审的16587.24元提高至21076.68元;休息日加班费由5764.36元大幅提高至36622.6元。在赔偿金计算方面,以劳动者应得工资(含社保、公积金)为基数,重新核算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7466.9元,赔偿金由一审的10241.3元提高至14933.8元。张书雯律师在这两个关键计算环节的专业把控,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大幅增加的合法权益。
律师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