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由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李泽宇律师代理。李律师执业八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专注于民商事纠纷解决。他擅长处理公司法、建筑工程纠纷、交通事故等多领域案件,执业至今累计办理案件四百余件,经验丰富。
案例一
在河北省保定市,孙先生遭遇了一起机动车交通事故。当时,刘先生驾驶小型汽车与行人孙先生相撞后驾车逃逸。孙先生受伤住院,花费了不少费用。孙先生将刘先生、车主刘先生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保险公司却认为刘先生肇事逃逸,属于商业第三者责任险的免责情形,只愿在交强险范围内赔偿。
李泽宇律师在代理过程中,抓住关键一点,即保险公司没有证据证明对免责条款尽到了告知和解释说明义务。最终,法院认定保险公司应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判决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赔偿孙先生各项损失543X3元。
案例二
于先生驾驶货车与被告XX驾驶的半挂货车发生碰撞,不幸身亡。经交警认定,被告XX负次要责任,于先生负主要责任。于先生的家属将被告XX、车主李XX以及保险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保险公司同意在交强险分项限额内赔偿,不足部分在商业三者险限额内按30%承担责任。
李泽宇律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为于先生家属争取到了合理的赔偿。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偿于先生家属因于先生死亡的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共计1XX3X2.5元。
法律干货
1.保险告知义务:保险公司对于免责条款有明确告知和解释说明的义务,如果未履行该义务,免责条款可能不具有法律效力。所以大家在购买保险时,要留意保险公司是否对重要条款进行了说明。
2.证据保留:发生交通事故后,要注意保留好相关证据,如医疗票据、误工证明、交通费用凭证等,这些证据对于主张赔偿很关键。
3.责任认定: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是确定赔偿责任的重要依据,当事人要及时关注并对责任划分有异议时及时提出复核。
结语
这两个交通事故案例告诉我们,在遇到纠纷时,要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李泽宇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应有的赔偿。李律师是河北云阔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服务区域覆盖河北保定、张家口等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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