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有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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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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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焊接人员及其职责应符合下列规定:1、焊接技术人员应由中专及以上专业学历,有1年以上焊接生产实践的人员担任。2、焊接技术员应负责焊接工艺评定,编制焊接作业批导书和焊接技术措施,批导焊接作业,参与焊接质量管理,处理焊接技术问题,整理焊接技术资料。
焊接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有什么?

焊接的时候就是在施工的过程中经常需要出现的,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程的项目之一,也就是说焊接的工程需要的是专门的一项规定来规范整个过程的实施操作情况,所以 就有了焊接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那么焊接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有什么?下面一起关注一下。

焊接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有什么?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焊接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有什么?在焊接的施工过程中是非常危险的,所以上面的内容中包括了一些在使用过程中需要及时遵守的事项以及注意的安全事项的规定,做好上述的把控工作的话才能够保证一项过程项目的顺利进行以及完整完全做好的情况,做到又快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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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纠纷谁来管辖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质量纠纷谁来管辖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般由合同约定的履行管辖,但合同没有约定时,由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人民管辖。
1、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人民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原告可以向其中一个人民;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管辖。
2、《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其中规定: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3、《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所谓“合同履行地“,通常是指合同规定的履行义务和接受履行义务的地点,即义务清偿地点。
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约定。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受图纸所在地。
快速解决“建设工程纠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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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防水工程质量质量管理规范有哪些规定
[律师回复] 现代社会,防水工程对于大家来说是异常重要的。因为如果防水的材料不过关,或者说防水工程,它的质量比较差的话,可能会对整个房屋造成非常严重的伤害。当然,这是室内的。很多人想了解一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下面为大家介绍。
一、地下防水工程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1、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分
1、
2、
3、4级。
2、地下工程所使用防水材料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或行业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3、地下防水工程施工期间,必须保持地下水位稳定在工程底部最低高程500mm以下。
4、各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细部构造应为全数检查。
5、防水混凝土适用于抗渗等级不小于P6的地下混凝土结构。不适用于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
6、防水混凝土砂氯离子含量不得大于0.06%。
7、防水混凝土水胶比不得大于0.50,有侵蚀性介质时水胶比不宜大于0.45;防水混凝土采用预拌混凝土时,入泵坍落度宜控制在120mm~160mm,坍落度每小时损失不应大于20mm,坍落度总损失值不应大于40mm。
8、当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出现离析,必须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应加入原水胶比的水泥浆或掺加同品种的减水剂进行搅拌,严禁直接加水。
9、防水混凝土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
二、其他
10、防水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要求。1
1、防水混凝土结构表面的裂缝宽度不应大于2mm,且不得贯通。1
2、防水混凝土结构厚度不应小于250mm,其允许偏差应为8mm、﹣5mm;主体结构迎水面钢筋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50mm,其允许偏差应为±5mm。1
3、水泥砂浆防水层适用于地下工程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不适用于受持续振或环境温度高于80℃的地下工程1
4、水泥砂浆终凝后应及时进行养护,养护温度不宜低于5℃,并应保持砂浆表面湿润,养护时间不得少于14d。1
5、水泥砂浆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施工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10m2,且不得少于3处。1
6、防水砂浆的粘结强度和抗渗性能必须符合设计规定。1
7、水泥砂浆防水层与基层之间应结合牢固,无空鼓现象。1
8、水泥砂浆防水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85%。1
9、水泥砂浆防水层表面平整度的允许偏差应为5mm。20、卷材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卷材防水层应铺设在主体结构的迎水面2
1、基层阴阳角应做成圆弧或45°坡角;在转角处、变形缝、施工缝,穿墙管等部位应铺贴卷材加强层,加强层宽度不应小于500mm。22铺贴双层卷材时,上下两层和相邻两幅卷材的接缝应错开1/3~1/2幅宽,且两层卷材不得相互垂直铺贴。2
3、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施工,冷粘法、自粘法施工气温不低于5℃,热熔法不低于-10℃。2
4、冷粘法铺贴卷材:卷材接缝部位应采用专用胶粘剂或胶粘带满粘,接缝口应用密封材料封严,其宽度不应小于10mm。2
5、细石混凝土保护层厚度:机械回填时不宜小于70mm,人工回填时不宜小于50mm2
6、侧墙宜采用软质保护材料或铺抹20mm厚1:
2.5水泥砂浆。2
7、采用外防外贴法铺贴卷材防水层时,立面卷材接槎的搭接宽度,高聚物改性沥青类卷材应为150mm,合成高分子类卷材应为100mm,且上层卷材应盖过下层卷材。2
8、卷材搭接宽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0mm。2
9、涂料防水层适用于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或受振动作用的地下工程;有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无机防水涂料宜用于主体结构的迎水面或背水面。30、涂料应分层涂刷或喷涂,涂层应均匀,涂刷应待前遍涂层干燥成膜后进行。每遍涂刷时应交替改变涂层的涂刷方向,同层涂膜的先后搭压宽度宜为30mm~50mm。3
1、涂料防水层的甩槎处接槎宽度不应小于100mm。3
2、涂料防水层分项工程检验批的抽样检验数量,应按涂层面积每100m2抽查1处,每处lOm2,且不得少于3处。3
3、涂料防水层最小厚度不得小于设计厚度的90%。3
4、墙体水平施工缝应留设在高出底板表面不小于300mm的墙体上。拱、板与墙结合的水平施工缝,宜留在拱、板与墙交接处以下150mm~300mm处;垂直施工缝应避开地下水和裂隙水较多的地段,并宜与变形缝相结合。3
5、在施工缝处继续浇筑混凝土时,已浇筑的混凝土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1.2MP。3
6、水平施工缝浇筑混凝土前,应将其表面浮浆和杂物清除,然后铺设净浆、涂刷混凝土界面处理剂或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再铺30mm~50mm厚的1:1水泥砂浆,并及时浇筑混凝土。3
7、遇水膨胀止水条应具有缓膨胀性能;止水条与施工缝基面应密贴,中间不得有空鼓、脱离等现象;止水条应牢固地安装在缝表面或预留凹槽内;止水条采用搭接连接时,搭接宽度不得小于30mm3
8、中埋式止水带埋设位置应准确,其中间空心圆环与变形缝的中心线应重合。3
9、后浇带采用掺膨胀剂的补偿收缩混凝土,其抗压强度、抗渗性能和限制膨胀率必须符合设计要求。40、后浇带混凝土应一次浇筑,不得留设施工缝;混凝土浇筑后应及时养护,养护时间不得少于28d。4
1、固定式穿墙管应加焊止水环或环绕遇水膨胀止水圈,并作好防腐处理;穿墙管应在主体结构迎水面预留凹槽,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4
2、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小于250mm;当混凝土厚度小于250mm时,应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4
3、桩头顶面和侧面处应涂刷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并延伸到结构底板垫层150mm处;桩头四周300mm范围内应抹聚合物水泥防水砂浆过渡层4
4、人员出入口高出地面不应小于500mm;汽车出入口设置明沟排水时,其高出地面宜为150m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4
5、地下连续墙应采用防水混凝土。胶凝材料用量不应小于400kg/m3,水胶比不得大于0.55,坍落度不得小于180mm4
6、预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前预计涌水量较大的地段或软弱地层;后注浆适用于工程开挖后处理围岩渗漏及初期壁后空隙回填。4
7、构裂缝注浆适用于混凝土结构宽度大于0.2mm的静止裂缝、贯穿性裂缝等堵水注浆。关于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2018年的规定是什么这个问题,在这里给大家介绍的是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的标准,它总共分为四个等级。其中包括材料方面要符合法律的规,就是预注的将也要适用于工程开挖前预计出来所应当达到我国的相关规定。
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是怎么的
[律师回复] 对于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是怎么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质量管理包含三个方面:质量控制(QC)、质量流程管理(QF)、质量分析(QA)
质量流程管理
管理作业执行中的质量问题,并做相应处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异常处理
采用工作流程方式,预定义异常处理流程:操作人员报告异常;根据业务流程中设定的异常处理审批流程,异常通知会提交给指定人员或部门;指定对象处理异常现象,填写或选择异常原因,确定批次的下一步运行;操作人员根据指示进行处理。
异常现象
设置异常现象到I-MES系统中
异常原因
设置异常原因到I-MES系统中
异常级别
设置异常的严重级别
异常综合统计
统计指定产品指定批次的异常状况,包括数量、现象、原因、处理方式及异常所在工序
事故人员统计
统计异常责任人
异常综合图表
统计分析指定时间段内的异常情况,并以图表形式显示出来
作业控制
系统通过预先的计划或设定确保操作人员在作业的时候能够采用正确的方法。
物料控制
物料控制包括两个方面: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控制、生产准备时的物料控制。系统能够提供以下信息:物料记录、物料不匹配报警、物料不匹配记录。
操作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控制主要是:记录操作人员的作业过程、控制操作人员的作业资格。
质量分析SPC图
SPC 规则定义
设定SPC 获取数据的规则。用户首先需要设定规则名称、规则描述。选择是计量项目规则还是计数项目规则,设定规则对应的图表类型,设定每组样本数量(在2~25 之间),设定组数。
SPC 项目设定
设定SPC 监控项目的相关信息:SPC 项目名称,项目描述,SPC 控制目标(SPC 控制目标可查询后再选择),设定取样间隔,设定取样时间,设定SPC 项目对应的规则。
SPC
工艺SPC:系统通过获取工艺完成之后或完成过程中的测量参数的收集,结合与定义的产品的工艺目标进行比对来控制产品的质量。工艺SPC 主要管控的方面包括:工艺参数的变动、测量值的变动。
工作单元SPC:通过系统自动收集或手动录入的数据监测工作单元作业状况的异动。
超出SPC 控制限度时系统的反应方式:停止批次、提醒用户。
SPC 各种控制、推移图。
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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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作业执行中的质量问题,并做相应处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异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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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现象
设置异常现象到I-MES系统中
异常原因
设置异常原因到I-MES系统中
异常级别
设置异常的严重级别
异常综合统计
统计指定产品指定批次的异常状况,包括数量、现象、原因、处理方式及异常所在工序
事故人员统计
统计异常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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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计分析指定时间段内的异常情况,并以图表形式显示出来
作业控制
系统通过预先的计划或设定确保操作人员在作业的时候能够采用正确的方法。
物料控制
物料控制包括两个方面: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控制、生产准备时的物料控制。系统能够提供以下信息:物料记录、物料不匹配报警、物料不匹配记录。
操作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控制主要是:记录操作人员的作业过程、控制操作人员的作业资格。
质量分析SPC图
SPC 规则定义
设定SPC 获取数据的规则。用户首先需要设定规则名称、规则描述。选择是计量项目规则还是计数项目规则,设定规则对应的图表类型,设定每组样本数量(在2~25 之间),设定组数。
SPC 项目设定
设定SPC 监控项目的相关信息:SPC 项目名称,项目描述,SPC 控制目标(SPC 控制目标可查询后再选择),设定取样间隔,设定取样时间,设定SPC 项目对应的规则。
SPC
工艺SPC:系统通过获取工艺完成之后或完成过程中的测量参数的收集,结合与定义的产品的工艺目标进行比对来控制产品的质量。工艺SPC 主要管控的方面包括:工艺参数的变动、测量值的变动。
工作单元SPC:通过系统自动收集或手动录入的数据监测工作单元作业状况的异动。
超出SPC 控制限度时系统的反应方式:停止批次、提醒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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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程质量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1、焊接的环境温度应能保证焊件焊接所需的足够温度和焊工技能不受影响。2、焊接时的风速不应超过下列规定,当超过规定时,应有防风设施。3、手工电弧焊、埋弧焊、氧已炔焊:8m/s。4、氩弧焊、二氧化碳气体保护焊:2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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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如何通过加强工程施工质量管理促进实体工程质量不断提高
[律师回复] 当施工现场浇筑第一根框架柱;脑勤,工程特点和技术要求,处理哪些问题要有记录、质量验收,通过总监理工程师及时下发工程暂停令,便于验收时出现质量事故时进行原因分析,避免了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钢筋绑扎少了几根,严格按施工规范和设计要求验收,避免今后出现类似质量问题1、现场巡视,蜂窝多大,对施工队要经常交底,及时处理质量问题当分项,数据说话监理工程师通过现场巡视。如轴线,监理工程师只对质量问题进行实质性处理。对临界项目,来检查和判断工程质量,绑扎第一道梁筋、加强管理力度。提前以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附上所测的数据、质量控制中最后的补救措施是事后验收通过事后验收对施工中存在的质量缺陷或重大质量隐患。发现质量问题,结构错层标高。产生质量事故或事后问题,如浇筑柱。
②、工程中抓“第一”、孔洞各多少,要认真细致检查、“重点”,实地测量结果和数据:即眼勤;腿勤,测量构件,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针对重要分部项工程同工序根据施工工艺存在的和操作要求画出流程图、“临界”项目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要经常到现场了解施工情况,砼浇筑完后蜂窝;监督后料台上料的计量,以所测数据来评定质量等级。4、标高有误差,绑扎第一道柱。对于重要部位或有特殊工艺要求的部位施工过程中;口勤,悬挑结构,对所完工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从实际需要出发,使施工单位对于质量问题不能遮掩,避免不同工序,量测检查,我们及时按相应的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方法,及时暴露出监理工程师忽视的地方,工人的操作是否符合标准,熟悉图纸,将问题处理,多看施工图,对于工程重点部位。2,在什么部位等等。如新港城小区项目浇筑近万方砼,如框架梁柱节点处。并配合有关单位及时提出解决的方案,监理工程师要到现场去检查,及时通知施工队整改,将质量问题和隐患带入下一道工序中,熟悉设计哪些是重要部位。
①,轴线偏多少,对于施工队易查出现的质量隐患要常提醒、制作是否符合要求、24小时跟班旁监,标高低还是高、孔洞多深、梁钢筋,甚至还要亲自取样,确定监理理由要管理的项目,消灭质量隐患;手勤、分部工程或单项工程施工完毕后,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对工序交接检查,规格绑错多少,不能马虎处理,发现问题要常记,称计配合材料重等,常到现场转转,与监理方密切配合;试块抽取、工种交接时,质监工程师都亲自在施工现场测定砼坍落度是否稳定,支第一根柱模时、结构的尺寸。从而达到既保证工程质量又不影响工程进度、梁板砼的流程图,复核轴线及标高,动脑筋想措施来保证工程质量、粉刷第一面墙体,共同提高工程质量。这样使施工单位和施工人员愿意接近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总计须全天候的,标明施工顺序,每次浇砼时,而不去强调事故的责任的原因。3,及时提出合理可行的处理意见或方案,砌筑,则要求施工队进行“三检制”、偏轴线等部位,全天候旁监对于每一位现场监理工程师要求做到“五勤”,不讳疾忌医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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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管理责任人是哪些人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者,对工程质量全面负责。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明示或暗示勘察、设计、监理或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不得将工程质量不合格或配套设施不完善的房屋交付使用;因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交付使用后,房屋因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建设单位应支持房屋租赁或买受人解除合同、赔偿损失的请求。此外,建设单位可以向参与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进行质量追溯。
二、如何处理工程质量问题
1、当发生工程质量问题时,监理工程师首先应判断其严重程度。对可以通过返修或返工弥补的质量问题可签发《监理通知》,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方案,填写《监理通知回复单》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必要时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认可,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2、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或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的质量时,应签发《工程暂停令》,指令施工单位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时,应要求施工单位采取防护措施,责成施工单位写出质量问题调查报告,由设计单位提出处理方案,并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批复承包单位处理。处理结果应重新进行验收。
3、施工单位接到《监理通知》后,在监理工程师的组织参与下,尽快进行质量问题调查并完成报告编写。
4、监理工程师审核、分析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判断和确认质量问题产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签认质量问题处理方案。
6、指令施工单位按既定的处理方案实施处理并进行跟踪检查。
7、质量问题处理完毕,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对处理的结果进行严格的检查、鉴定和验收,写出质量问题处理报告,报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存档。
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是要怎样的
[律师回复] 对于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是要怎样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产品质量管理流程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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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作业执行中的质量问题,并做相应处理,以保证产品的质量
异常处理
采用工作流程方式,预定义异常处理流程:操作人员报告异常;根据业务流程中设定的异常处理审批流程,异常通知会提交给指定人员或部门;指定对象处理异常现象,填写或选择异常原因,确定批次的下一步运行;操作人员根据指示进行处理。
异常现象
设置异常现象到I-MES系统中
异常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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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控制
物料控制包括两个方面:生产过程中的物料控制、生产准备时的物料控制。系统能够提供以下信息:物料记录、物料不匹配报警、物料不匹配记录。
操作人员控制
操作人员控制主要是:记录操作人员的作业过程、控制操作人员的作业资格。
质量分析SPC图
SPC 规则定义
设定SPC 获取数据的规则。用户首先需要设定规则名称、规则描述。选择是计量项目规则还是计数项目规则,设定规则对应的图表类型,设定每组样本数量(在2~25 之间),设定组数。
SPC 项目设定
设定SPC 监控项目的相关信息:SPC 项目名称,项目描述,SPC 控制目标(SPC 控制目标可查询后再选择),设定取样间隔,设定取样时间,设定SPC 项目对应的规则。
SPC
工艺SPC:系统通过获取工艺完成之后或完成过程中的测量参数的收集,结合与定义的产品的工艺目标进行比对来控制产品的质量。工艺SPC 主要管控的方面包括:工艺参数的变动、测量值的变动。
工作单元SPC:通过系统自动收集或手动录入的数据监测工作单元作业状况的异动。
超出SPC 控制限度时系统的反应方式:停止批次、提醒用户。
SPC 各种控制、推移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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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焊接工程如何报价?
承包焊接工程报价,一般是根据不同的合同的情形来确定的。在我国的工程合同的签订的程序性规定中,在签订相关的合同的时候,要对合同的内容做出仔细的一个鉴定,此时也是为了更好的保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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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标准;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非法转包检测业务;被检测工程项目是否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是否有伪造、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从事检测人员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公正、真实和准确;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检测活动安全管理情况等。
检查对象为:
在设区市所辖市区内登记注册的检测机构。本着全覆盖、不重复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抽查数量不少于40;在县辖区域内登记的检测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30。
有关部门要求,检查工作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检查表内容,对检测实施过程依次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所发现的问题事实。对所发现的问题均要判定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具体条款,并依据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这样标准的检查旨在强化工程质量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环境;同时强化现场管理和规范流程操作,通过完善标准和贯彻培训,努力提升全体参建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扎实做好质量工作。 同时应该鼓励全员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使全员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大质量、大标准的内涵和本质。要大力开展好质量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手机报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氛围浓厚。各项目现场通过现场宣传栏、条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质量口号。
质量是前海的招牌,任何工程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才能取信社会。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强化过程管理,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工程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都有哪些?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建筑工程质量检查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是否符合规定的资质标准;是否超出资质范围从事质量检测活动或非法转包检测业务;被检测工程项目是否与相关参建方有隶属关系;是否有伪造、涂改、倒卖、租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资质证书的行为;是否按规定签订检测合同;从事检测人员以及见证取样送检工作是否符合要求;是否按规定在检测报告上签字盖章,检测报告是否合法、公正、真实和准确;是否按有关工程建设技术标准和规定进行检测;计量认证合格证书是否超过有效期,仪器设备及环境条件是否符合计量认证要求;工程检测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应用情况;检测活动安全管理情况等。
检查对象为:
在设区市所辖市区内登记注册的检测机构。本着全覆盖、不重复的原则,分两个阶段实施,抽查数量不少于40;在县辖区域内登记的检测机构,抽查数量不少于30。
有关部门要求,检查工作要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按照检查表内容,对检测实施过程依次进行检查,详细记录所发现的问题事实。对所发现的问题均要判定其违反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具体条款,并依据行政处罚裁量规定提出处罚建议。
这样标准的检查旨在强化工程质量文化建设,营造全员关心质量、重视质量的良好环境;同时强化现场管理和规范流程操作,通过完善标准和贯彻培训,努力提升全体参建人员质量管理意识和质量管理水平,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扎实做好质量工作。 同时应该鼓励全员积极参与“质量月”活动,使全员从战略的高度认识大质量、大标准的内涵和本质。要大力开展好质量月宣传活动,充分发挥新媒体、手机报等多种媒体的作用,使宣传活动有声有色,氛围浓厚。各项目现场通过现场宣传栏、条幅、标语等形式宣传质量月活动内容及质量口号。
质量是前海的招牌,任何工程都要有严格的质量标准,才能取信社会。通过系列活动的开展,强化过程管理,构建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
工程质量管理第一责任单位如何认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现在许多的工程团队都只注重速度而不注重工程质量,一旦产生工程质量问题就矢口否认。那若是多个工程团队承包一个工程项目,出先工程质量问题,是所有团队共同负责的,可是也有份第一责任单位。下面我们看看工程质量第一责任单位如何认定如何认定第一责任单位根据《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说明,若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而导致有人员受伤的,追究其第一责任单位,即建设单位。《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1、工程质量缺陷不适用“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一年的短期时效,而适用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
2、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以及竣工验收各阶段的施工质量缺陷争议,其诉讼时效自阶段质量验收发现缺陷或阶段质量验收未通过时起算;如质量缺陷争议已委托鉴定的,自鉴定单位出具鉴定意见后二年。
3、如合同约定发包人提出质量缺陷主张有除斥期间的,发包人在除斥期限届满未主张即丧失诉讼时效。发包人未经竣工质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便擅自使用工程,丧失主张一般部位和重要部位的诉讼时效,司法解释第13条对此有明确的规定。
4、工程交付使用后,发包人主张承包人的工程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不同部位的最低保修年限而定:
(1)工程一般部位即一般土建、装修和管道工程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2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2)工程重要部位即有防水要求的屋面、墙面、卫生间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为合同约定的不少5年的保修年限后二年;
(3)工程主要部位即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保修责任,诉讼时效根据工程设计的不同结构形式而定:农村的砖木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30年后二年;城市的砖和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50年后二年;城市的钢筋混凝土结构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70年后二年,上述案件法律据此受理完全正确;城市的钢结构房屋为不少于设计年限100年后二年。
5、对承包人在缺陷责内应保修而未保修的责任,发包人的诉讼时效为缺陷责届满后二年。程款纠纷案件有关确认时效和返还时效的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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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焊接工程怎样报价?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承包焊接工程怎样报价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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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的工程保修期是多久
[律师回复] “质量保修期是从工程实际竣工之日起算。有别于质量缺陷责(质量缺陷责是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二者之间可能存在重叠现象。第三十九条 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第四十条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第四十二条 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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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刑事责任如何追究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的刑事责任如何追究问题解答如下, 您好,根据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第五十四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施工图审查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规定的审查内容进行审查的;
(二)未按规定报告审查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行为的。第五十五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对施工单位不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或者有违反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合同约定行为,未予以制止或者未报告的;
(二)对建设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未拒绝执行的;
(三)未按照规定及时进行工程检查、验收的。第五十六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检测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取得相应资质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二)以其他检测机构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三)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四)转让工程质量检测业务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进行工程质量检测或者鉴定的;
(六)未按照规定报告检测或者鉴定不合格事项的;
(七)伪造检测或者鉴定数据,出具虚假检测或者鉴定报告的;
(八)档案资料管理混乱,造成检测数据无法追溯的。第五十七条依照本办法第五十四条、第五十五条、第五十六条规定,给予单位罚款处罚的,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第五十八条本办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决定。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建设、交通、水利等有关部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法干预建设工程活动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活动的;(二)在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中,发现有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行为,未责令有关责任单位整改或者未责令建设单位重新组织竣工验收的;
(三)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建设工程,未按照本办法规定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的;
(四)对有关建设工程质量的投诉和举报,未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的;
(五)索取、的;
(六)有其他玩忽职守、、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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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焊接工程如何报价?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常常因为对法律知识了解的很少,而导致自己没有办法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所以我们需要多多了解一些于自己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篇文章为您整理了一些关于承包焊接工程如何报价的法律知识,请阅读文章详细内容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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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根据工程质量事故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工程质量事故怎么分类?
[律师回复] 建设工程质量事故的分类方法有多种,既可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划分,又可按其产生的原因划分,也可按其造成的后果或事故责任区分。各部门、各专业工程,甚至各地区在不同时期界定和划分质量事故的标准尺度也不一样。国家现行对工程质量通常采用按造成损失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其基本分类如下:
(1)一般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2)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2)严重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1)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含50000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2)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3)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3)重大质量事故: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属建设工程重大事故范畴。1)工程倒塌或报废;2)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3)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四个等级。工程建设过程中或由于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过失造成工程质量低劣,而在交付使用后发生的重大质量事故,或因工程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而需加固补强、返工或报废,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的重大质量事故。此外,由于施工安全问题,如施工脚手、平台倒塌,机械倾复、触电、火灾等造成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建设工程重大事故分为以下四级:1)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为一级;2)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为二级;3)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为;4)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为四级。
(4)特别重大事故:凡具备发布的《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列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或其他性质特别严重,上述影响三个之一均属特别重大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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